中华民国国军军阶
中华民国国军陆海空军的阶级,军士官分别在其官阶前冠以其所属军种,陆军及海军校、尉官在军种后需再加官科,例如:陆军一级上将、海军财务上校、空军中尉、陆军装甲兵上士等。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国军陆续取消了准尉、特级上将及增加士官长等级,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历史.
中华民国国军军阶制度源起于清末的新军。袁世凯肇建北洋六镇时即参照八旗的等级次序、并模仿普鲁士军制,建立新军军阶制度,此即中国近代军阶制度之滥觞:
阶级.
现行中华民国的军衔,军官分为将官、校官、尉官共3官等并有10个官阶,士官分为6个官阶,士兵分为3个等级,法源出自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与常备兵补充兵服役规则。下列三个表格分别列出国军士官兵的官阶、阶级图示与停年:
已停用阶级章.
北洋政府军军官.
本图表按照北洋政府于1912年10月23日颁布的陆军服制中规定的肩章样式绘制的直式肩章。1912年-1928年使用。
北洋政府军军士与士兵.
陆军预备学校学生肩章上不缀星。预备学校毕业后,入队充各兵科军官候补生,由上等兵阶级进至中士阶级。入军官学校毕业后,入各队充见习军官,进上士阶级。
国民革命军体系军官.
国民革命军1929年-1946年使用,中华民国空军1937年-1975年使用,中华民国海军1931年-1951年使用。
生成维基百科快照图片,大概需要3-3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