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铁路运输的组成部门。
2013年3月14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为了实行铁路政企分开,铁道部被撤销。其行政职责被划入交通运输部及其下辖的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其企业职责被划入新组建的中国铁路总公司。
历史.
铁道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最早的部门之一;1949年10月1日,根据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铁道政治部工作的指示》,决定铁路系统自上而下的建立政治部。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958年8月1日至1961年11月,实施下放地方,省部共管、“工管合一”的体制改革,施工单位按照处级为单位归属铁路局管辖。
文化大革命期间事业受到重创。为保障运输,于1967年实行军事管制。任命苏静为军管会主持工作。他挺了5个月后,再派副主任杨杰接手。但仍未能阻挡“文革”势力对铁路的破坏。后期,铁道部曾与原交通部、邮电部合并成立交通部。1975年恢复独立建制后,一直延续至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划入新设交通运输部。历任铁道部长后晋升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也不在少数,如万里、吕正操、段君毅、丁关根、韩杼滨等人。
2008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新的交通运输部。曾有建议,将铁道部归入新设的部门,以减少机构的重叠设置。但是,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解释说,“铁路对中国有着包括国土开发、国防建设、维护国家民族统一的作用;而保留铁道部,则是从国家战略的需要考虑的”。
2013年3月10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议案,国务院将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职责.
根据《》,铁道部承担下列职能:
# 拟定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铁路统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机构设置.
根据《》,铁道部设置下列机构:
直属企业单位.
撤消前,铁道部直属的铁路局和铁路公司共有18个,以下按中国铁路系统的传统排序:
铁道基层组织.
铁路车站:
争议.
在2011年甬台温铁路列车追尾事故发生后,铁道部在事故中的调查和处理方法备受社会质疑及谴责,要求撤销铁道部的呼声再次出现。2012年6月16日发行的第574期《经济观察报》以记者温淑萍编采的头版专文《筹组三大集团 铁道部政企分开》公开铁道部即将被分拆的“方案”;翌日铁道部矢口否认,并对其谣言可能造成的后果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该报在下期(2012年6月25日发行)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并予责任编辑胡家源留社察看一年、记者温淑萍除名的处分。
2013年4月28日,中国经济网报道指,截至2012年年末,原铁道部辖下的总资产为44,877亿元,负债27,92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2%,税后利润则为1.96亿元。
参见.
! colspan="3" style="border-top: 5px solid #ccccff;" | 国务院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