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陆军
中华民国陆军(,缩写为--
),是中华民国国军的陆上武装部队,隶属于国防部陆军司令部,现有3个军团、4个防卫指挥部、1个航空特战指挥部、4个地区指挥部、4个装甲旅、3个机械化步兵旅、3个砲兵指挥部、2个航空旅、1个飞行训练指挥部、1个特种作战指挥部、11个新训步兵旅、18个县市后备旅、6个后备召训中心和5个守备大队,总人数约为13万多人,人数为三军之最。
2011年出版的《中华民国一百年国防报告书》指出中华民国陆军的任务是:「平时戍守本岛、外岛各地,以建置基本战力与整备应变作战能力为主,执行应急战备任务,协力维护重要目标安全,并依令支援反恐行动及主动协助地区灾害防救;战时各作战区(防卫部)及所属部队,受国军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指挥,联合海军、空军地面兵力,遂行联合作战,击灭进犯敌军,确保国土安全。」
历史.
辛亥革命及临时政府时期.
辛亥革命爆发后,各地革命党人及新军纷纷独立响应,脱离清政府。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得到各个地区革命军政府承认,新军归附为临时政府旗下的革命军部队。
北洋政府时期.
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成立后,全国各地的革命军皆归附为北洋政府军。
袁世凯逝世后,再无人能够统领全国的北洋政府军,随后各地北洋政府军分裂成各个北洋军阀割据一方。
国民政府时期.
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并建立起属于中国国民党政府的革命部队,史称黄埔建军。国民革命军北伐后,旧北洋军阀纷纷被消灭或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全国获得统一。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曾先后出现过158个军的番号。
为强化指挥管制能力,联兵营采「双副营长」制度,过去一个营的编制为一名营长、一名副营长,但联兵营采「双副营长」制度,分别是一名营长、两名副营长,因联合兵种营涵盖不同专业,除了营长养成须具备多专才,也透过具备不同专才的两名副营长相互搭配,达到「互补」功效。例如,若营长为战车兵出身,副营长就可能具备砲兵、轮型甲车专长。
装甲旅编成3个联兵营,每个联兵营配置2个战车连、1个机械化步兵连、1个火力支援连、1个战斗支援连。
机械化步兵旅编成3个联兵营,每个联兵营配置2个机械化步兵连、1个战车连、1个火力支援连,1个战斗支援连。
各联兵营增编1个「火力支援连」,包括刺针飞弹排、标枪飞弹排、拖式飞弹排、迫击砲排、侦查排、狙击组等。
各联兵营营部改称「战斗支援连」,增编海军、空军、陆航联络官与UAV无人机图资分析官,并增加卫生排等。
主要调整单位:装甲第542、564、584、586旅、机械化步兵第234、269、333旅、关渡地区指挥部的2个机械化步兵营
兰阳地区指挥部、台东地区指挥部、外离岛部队,维持原编制。
中华民国政府时期.
提升后备战力案.
国军共有十八个县市后备旅,其定位为「城乡守备旅」,平时一个县市后备旅的编制人数只有廿四人,国防部自2023年二月起陆续扩编县市后备旅的基干人力,目前已有新北市、新竹、台中市、高雄市后备旅编成,2023下半年预计再编成4个县市后备旅,剩余10个县市后备旅将于2024年编完。新编成的后备旅编制人数超过一百五十人,除旅长为现役外,营长及重要干部皆是现役军人,且编制十五位退役军官回聘的「雇员教官」训练受召人员,减少常备人员负担,因为退役军官过往的军旅经验,也能与现役干部相辅相成。
标志与佩章.
军徽.
1956年3月3日国防部(45)健储字第060号令核定。
官科识别章.
现行中华民国陆军兵科章记于1981年元月1日依国防部《通甲字二号命令》将原美式兵科章改为中式兵科章,目前装甲骑兵、军邮科已取消使用。
帽徽与帽饰.
陆军大盘帽帽徽
陆军一等士官长、中校以上高级军官之帽饰
装备.
武器装备以联战指管、陆航、野战防空及地面防卫等「核心战力」为主。
个人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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