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赣辉
颜赣辉(1962年2月—),男,汉族,江西崇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工业统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生平.
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后到抚州地区政府单位工作,曾任金谿县委书记、县长。后来转调上饶市,曾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5年1月,转任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长。2011年8月,成为萍乡市委副书记。2013年9月,升为景德镇市市长、市委副书记。2016年4月,出任上饶市市长、市委副书记。2017年6月,任宜春市委书记。2020年6月,卸任宜春市委书记,同时遭调查。
2020年6月8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宣布颜赣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2月9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年4月16日,颜赣辉因犯受贿罪,被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颜赣辉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检方指控颜赣辉利用担任宜春市委常委兼副市长,萍乡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上饶市委副书记、市长,宜春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融资贷款、项目规划开发、股权收购、职务提拔、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119,243元。
参考资料.
! colspan="3" style="border-top: 5px solid #ffbf00;"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colspan="3" style="border-top: 5px solid #a2a9b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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