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气象站
花莲气象站位于台湾花莲县花莲市,为交通部中央气象署辖下的二等气象观测机构,全名为交通部中央气象署花莲气象站,最初成立于日治时期,至今已有超过百年的气候观测纪录。
沿革.
日治时期.
1910年10月28日台湾总督府考量花莲港兴建以后,成为台湾东部地区重要海上交通枢纽,因外海风浪及海象变化大,恐影响海上船只出入港作业,因此决定兴建花莲港灯台,并同时增设与其他地方气象测候所之相同气象观测设备,成为花莲港灯台测候站开始气候观测任务。
1914年鉴于花莲地区地震频繁,花莲港灯台测候站再增设大森式简单微动计,开始初步地震观测任务,1918年包含花莲港灯台在内的台湾各地地方测候所增设地震震度器。
1920年8月花莲港测候所兴设,于施工期间仍由花莲港灯台测候站负责气象观测任务,1921年8月11日台湾总督府告示第119号,正式编制花莲港测候所之名称与位置,9月起花莲港测候所竣工启用,取代花莲港灯台测候站的气象观测任务。中日战争爆发以后,台湾作为重要军事基地,为军用飞机飞航安全考量,台湾总督府于各地机场兴设各测候所的飞行出张所,1940年花莲港测候所于花莲机场兴设花莲港飞行出张所。
战后至今.
1945年11月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国民政府接收台湾,花莲港测候所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接收,改名为台湾省气象局花莲测候所。1948年台湾省气象局改隶属于交通处旗下,花莲测候所名称不变,而全名改成台湾省气象所花莲测候所。1951年10月22日上午5时34分发生芮氏规模7.1之强烈地震,造成花莲测候所主任宿舍全倒,办公厅舍受损严重,隔年除风力塔保留外其余建筑拆除重建。
1965年9月台湾省气象所升格为气象局,花莲测候所全名改为台湾省气象局花莲测候所。1971年7月气象局恢复建制,改为中央气象局,花莲测候所全名亦更改之。1976年11月奉中央气象局附属测站通则之规定,花莲测候所改名为花莲气象测站,并列为三等气象测报机构。1983年6月配合人力及业务增加,花莲气象测站进行扩建,1986年升格为二等气象测报机构。1989年8月1日花莲气象测站全名改名为交通部中央气象局花莲气象站至今。
站体结构.
花莲气象站于日治时期成立时,为附属在花莲港灯台之下的气象观测机构,当时办公厅为木造建筑。1921年花莲港测候所成立以后接续花莲港灯台测候所之任务,花莲港测候所当时办公厅舍建筑为木造覆瓦结构。
1951年10月22日之地震造成花莲测候所建筑严重毁损,除风力塔以外其余房舍于隔年全部重建,并维持木造结构。1983年6月因应人力及业务增加进行改建,将原木造建筑拆除,改为12坪之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1984年11月27日在兴建10坪大之简报室一栋。1986年10月再度因应增设高空探测业务,将既有办公厅拆除重建为四层楼之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于1987年6月16日竣工验收启用。
编制.
花莲气象站目前依照中央气象局二等气象站之组织,编制主任1人,职员10人,观测采二十四小时作业轮班。
观测项目.
地面气象观测.
利用地面气象自动测报系统,每日定时实施气压、气温、风向、风速、湿度、云、天气现象、降水、日射、日照、能见度、蒸发量、地温等气象要素观测,其中除了云、天气现象、蒸发量及地温为人工观测外,其他项目均采自动化观测,并经由气象局内部网路系统,将搜集资料及每小时电码回传局本部,以供天气预报及分析之需要,同时透过查询工作站方式统计气候资料。
高空气象观测.
1987年8月1日花莲气象站装设MOR-22高空气象自动测报系统,每日两次(台风警报增为四次,或特定需求时增放),探测高空各层之气象要素;电脑处理各项观测资料,自动绘制P-T图及高空风图,亦立即编辑高空气象电码,借由气象局内部网路系统,回传局本部,并向全球广播。
东部遥测系统.
1996年7月起设置东部雨量站、气象站、中继站等36个,随时监控花莲立雾溪、花莲溪、秀姑峦溪等流域之降雨资料,透过气象局内部网路系统传送回局本部;若遇豪大雨时,可立即通报局本部与消防局等相关单位。
大气污染观测.
花莲气象站受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委托,设有放射性污染侦测器,定期将监测之“感应体”回送原能会判读,同时搜取气象站雨水样品寄送至局本部,以供测析大气污染程度。
地震观测.
SMA1强震加速度仪、A-900强震仪,另于花莲县境设区域即时地震站6个,速报强震站12个,遇地震时,立即回传至台北的中央气象局地震测报中心,以供研判发布地震消息。
天气预报.
以中央气象局局本部传输之天气图、卫星云图等各项资料,预报花莲县各地24小时天气,并转报由气象预报中心、海象测报中心,发布之各类天气预报及特报、潮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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