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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案
十信案是1985年发生于台湾发生的一起金融弊案。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简称「十信」)理事主席、时任立法委员的蔡辰洲超贷放款,以存户储金操作财务杠杆,被指控侵占、背信与伪造文书等罪名,引发挤兑潮而陷入营运危机,最终由合作金库全面接管。 背景. 十信的前身是日治时期于1911年9月成立的「台北信用组合」,战后改组为「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简称「台北十信」或「十信」。1957年起,十信理事主席皆由国泰集团的蔡万春家族出任。 1960年,蔡万春因大量投资土地引起十信资金流动困难,于是发起「一元开户」运动,让十信存款在短短数月内突破新台币一亿元,使十信成为全国七十五家信用合作社中规模最大与营业量最多的单位。 1972年4月24日,台北市第四信用合作社经营有重大困难,台北市政府宣布由十信概括承受四信。1975年8月11日,十信依台北市议会决议循《合作社法》办理合并十六信,并处分失职人员。1979年,蔡万春之子蔡辰洲成为十信实质掌权者,同年10月4日,财政部对十信虚列库存现金处分:补缴利息一千余万元、罚锾27万9千元。 1983年,蔡万春之子蔡辰洲当选立法委员,结合刘松藩、王金平、洪玉钦、谢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联辉、蔡胜邦、吴梓及萧瑞征等立委组成派系「十三兄弟」,经常邀请财经官员并向官方游说「合作社理、监事可无限制连选连任」以及「信托公司可承办银行业务」等主张。而蔡辰洲本人也透过人头会员贷款,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事业及国泰塑胶公司。 后续影响. 十信案的爆发重创投资人信心,其直接的影响除数千存户一生积蓄血本无归外,受害人高达10万人以上、60余间企业面临破产,民众开始不信任金融机构,并严重打击主政的中国国民党政府威信。 不过,根据财经记者王骏访谈提到,整个十信案受害人,并非存款户,而是国泰塑胶集团债权人、以及国泰塑胶集团员工人头,加起来约几千人,而非逾十万人。 1985年9月2日,交通银行常务董事余井塘在常务董事会上痛斥十信案,激动地讲到:「一百亿元!你们从前听过一百亿元的弊案吗?」言毕,余井塘脑溢血,送医五日后亡故。 十信案也导致国泰集团承受污名。蔡辰洲最后在判刑前夕,于1987年5月14日病故于国泰医院。经济部长陆润康、财政部长徐立德、中国国民党秘书长蒋彦士、中国国民党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关中也因此辞职。然而十信案在当时并非特例,同期的华侨信托、国泰信托、亚洲信托与第一信托等金融机构也是岌岌可危、随时处于崩坏边缘,并不一定要拿蔡辰洲出气,因此蔡家至今对此依旧耿耿于怀。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敦南金融大楼兴建于蔡万霖打下事业基础的福地,蔡宏图、蔡镇宇、蔡明忠、蔡明兴等兄弟均在此度过童年时期,不过该地因十信案被迫出售给新光集团的吴火狮;2011年,蔡宏图与蔡镇宇联手以新台币96亿元买回敦南金融大楼。2014年9月19日,国泰人寿公告以新台币111.64亿元出售敦南诚品大楼给蔡镇宇持有的宝丰隆兴业,敦南诚品大楼完全归蔡镇宇拥有。
十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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