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加拿大骑警
皇家加拿大骑警(,缩写:RCMP;,缩写:GRC),既是加拿大的联邦警察(Federal Police),在加拿大各地负责执行联邦法规,又通过与三个特区、八个省(安大略及魁北克除外)、200个城镇、及近200个原住民社区签订的合约保护加拿大人民及社区的安全;皇家加拿大骑警是联邦制国家中独有的集联邦警察、省警、市警于一体的警务机构。皇家加拿大骑警亦是加拿大的国家象征之一。
起源.
加拿大在殖民初期并没有太多正式执法机关的存在。即使在加拿大于1867年建国时,蒙特利尔和多伦多这些大城市中的专业执法人员也很少。当时市内只有一支规模很小的警队负责执行联邦法律。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甚至都没有警察,执法工作由英军或甚至法庭任命的临时警察来承担。
1870年,加拿大从哈德逊湾公司手中买下了美国边界以北从五大湖到洛矶山脉之间的大片土地,加拿大政府开始意识到在取得大西北地区后,此等地广人稀的地区同时需要一个有效的执法部门,以处理白人拓荒者大量涌入之时,与土著印地安人之间所必然发生的冲突(尤其是土地争端)。为保证双方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政府决定正式于当地组建临时执法部门,直至大西北地区发展成熟为止。此成立于1873年的临时执法机关名「西北骑警」,原定在大西北地区充足开发后即作解散及以常规警察取代。
最初,西北骑警只招募了150人,但是,很快就增加到300人。当时的西北骑警骑马巡逻西北地区,穿的就是现在著名的红色紧身短上衣。
发展.
西北骑警开始时只有300名骑警,他们要保卫与美国北部边界接壤的广阔地带人民的安全。那时加拿大西部地区比美国西部还大。在美国,印第安人与白人拓荒者之间,经常发生很多私斗事件、甚严重至武装冲突。加拿大政府有见及此,加强了对印第安原居民的保护,并建立了这支西北骑警来处理这地区的土地问题,保证印第安人与白人均得到公正的待遇。因此得到印第安人的信赖,称他们为白人兄弟。这对印第安人面对条约谈判,并调解与白人拓荒者之间的冲突,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1883年,西北骑警扩充到了500人,并负有若干新的职责,其中包括在兴建加拿大太平洋铁路期间,维持治安的责任。1885年由路易.雷尔领导的梅蒂起义(西北叛乱)以后,这支警力再一次增加,达到1000人。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加拿大西北的育空地区掀起了大规模的淘金热,世界各地众多的采金者都汇集到这里,也同时增加了当地不稳定因素及发生冲突的可能。西北骑警的存在保证了这场淘金热井然有序,使暴乱冲突尽量减少。淘金热以后,西北骑警把注意力转到北极圈内,并在那里设置分局以制止欺压原住民的事件,同时避免了欧洲国家对加拿大领土的威胁。
20世纪初,加拿大人已公认西北骑警是一个永久性的机构。1904年,英王爱德华七世在这支队伍的名称上,赐封「皇家」称号,以表彰其事迹。1920年,「皇家西北骑警」成为「皇家加拿大骑警」,正式扩大成为国家的武装警察。同年,其总部从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的首府里贾纳市迁到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市。
1928年,「皇家加拿大骑警」根据与各个不同省市签定的合同,开始在联邦政府辖区以外的各个地区执行警务。加拿大宪法规定执法任务是各省的职责,但大多数省份都认为只有通过皇家加拿大骑警才能最有效地履行这一职责。皇家加拿大骑警的任务基本上是「维护治安」,但它也对加拿大在大战时的努力,作出很大的贡献。皇家加拿大骑警在海外也有过贡献,参与了第二次布尔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
根据《》,原住民需要就读寄宿学校,根据现存原住民的描述皇家加拿大骑警在当时经常强制绑架原住民到寄宿学校就读。
现状.
今天的皇家加拿大骑警由一名总监(专员)统领。该总监向联邦政府报告工作,同时也向那些由皇家加拿大骑警提供警察服务的各省检查长报告工作。
这支警力拥有16,000名维持治安的警官和大约5,000名文职人员,在全国各地设有6个刑事侦察实验室,在渥太华设有电脑化的警务信息中心和加拿大警官学院,在里贾纳还设有一个培训学校。警官学院给加拿大其他警力和世界各国的警力队伍提供各种先进的培训项目。
皇家加拿大骑警的主要职责包括:
多年来皇家加拿大骑警已从小小的、临时性的农村警力,演变为享有国际声誉的一支警察力量。但纵观其历史,它一贯强调和平解决分歧,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动用武力。皇家加拿大骑警的座右铭是「维护正义」。一个世纪以来,皇家骑警一直都是加拿大独特的国家象征。
加拿大的骑警的人数甚至比地区警察多,要成为骑警,需经数月艰苦训练。训练结束时,这些骑警更像一名士兵,一名特殊的士兵。他们要经历当勘探队员、樵夫、登山者、护士、炊事员、侦探、绘制地图、记者等种种训练。要能像西部牛仔一样骑马,像印第安人一样用划独木舟、踏著雪靴越野,或像爱斯基摩人一样驾狗拉雪橇。当前,加拿大全国都有皇家加拿大骑警在执勤。
制服.
骑警的制服与普通警察制服无太大分别,众所周知的红色礼仪制服只在节日或特别场合出现。
组织.
皇家加拿大骑警是在《皇家加拿大骑警法令》("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 Act")的授权下设立并组织,指挥官为皇家骑警警监(Commissioner),由加拿大总督在加拿大总理的建议下任命、对公共安全部(Public Safety Canada)负责。截至2005年4月,皇家加拿大骑警有警监一人、副警监七人(分管:联邦服务及中央区,大西洋区,国民警察,企业化管理暨主计处,战略指挥,运营,西北区,太平洋区)、共有职员22,561名。皇家加拿大骑警总部设于渥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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