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 (省辖市)
台中市 (省辖市)
台中市(俗字写作-{台}-中市;#重定向 ;#重定向 )为中华民国台湾省从1945年至2010年间下辖的市。台中于1920年实施市制,为台中州之州辖市。1945年台湾光复后,改制为省辖市。2010年12月25日五都升格案生效,与台中县合并改制成为直辖市。
历史.
台中市别名「文化城」。清朝之前,台中市为平埔原住民之中的巴宰族与巴布萨族的生活区域,主要以狩猎维生。清治末期,台湾中部的要邑位在半线(今日的彰化市),直至1890年福建台湾巡抚刘铭传在当时东大墩街南侧的「桥仔头」聚落(或称桥仔图、桥孜图;今国光路到台中路之间)附近始建八卦形城池及大量官署建筑物(现存北门城楼、考场),预备作为台湾建省之后的省会。但后任巡抚邵友濂终止此计划,省城改设在台北;但所累积的建设成果是清治时期全台营建之城池中规模最大者。
1896年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前期先后将其划归在台湾县、台湾民政支部内,当年最后划归在台中县(今之云林县、彰化县、南投县、苗栗县、台中市),「台中」之称始于此;1901年苗栗、云林、彰化、南投等地拆出,设台中厅。1899年,日本当局实施市街改正计划,整治河流与设计棋盘状道路(现今中区、东区),将台中兴建成为日治时期新兴的现代化都市。1909年,彰化厅并入台中厅。1920年,总督府实施「五州二厅」制度,再将台中厅与南投厅合并为台中州,再将现今台中市的东、南、西、北、中等五区区域组成州辖市级的台中市,隶属于台中州,此为台中设「市」之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台中市由中华民国政府接收,并改为省辖市。1947年2月1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将台中县北屯、西屯、南屯等三个乡划入台中市管辖。2006年6月《远见杂志》发表的「2008年县市总体竞争力调查」,台中市在总表现中排名全国第五。
2003年,台中市的总人口数突破100万,要求在中部唯一大都会再设一处直辖市的声浪四起,甚至成为总统候选人的政见。但由于直辖市门槛自100万人改为125万人,故于2009年6月通过台中市县合并改制直辖市案、翌年正式实施。
地理.
台中市位于台湾本岛西侧的中部。地形上,台中市中心位于台中盆地,四周环山,大坑风景区内的头嵙山(海拔859公尺)为市区最高峰(日治时期台中市辖区最高峰为台中公园的砲台山)。平日若天气晴朗,则可自大肚山等台中周边的山俯瞰整个台中盆地。
其中,台中市区被多条溪流穿过,大型的溪流由东至西有廍子溪、大里溪、旱溪、筏子溪,小型(或为区域排水系统)则有绿川、柳川、梅川、麻园头溪、枫树脚溪、潮洋溪、南屯溪(犁头店溪)、土库溪、大坑溪、横坑溪、浊水坑溪、清水坑溪、新庄仔溪、北坑溪。其中以绿川、柳川、梅川、麻园头溪四者被称作「台中市四大河川」。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仿照京都市的都市计划(市区改正)来规划台中,因而整顿了四区内的四条排水系统,至今仍可由柳川两岸的柳树一窥鸭川的意象。台中市的气候受到这些流经的河川调节,显得更为怡人。
在行政区上,台中市四周皆与台中县接壤,其东侧与太平市及新社乡相邻;西缘沙鹿镇、龙井乡及大肚乡;南邻乌日乡及大里市,北边则是丰原市、潭子乡与大雅乡。
属于副热带季风气候。
外部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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