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路易斯合伙公司
约翰路易斯合伙公司(John Lewis Partnership)是英国的一家以工人合作社形式运作的公司,旗下的子公司包括高档百货约翰路易斯、维特罗斯超市和一些别的小型服务。其所有人是代表全体工作人员利益的一家基金会。按照《星期日时报》2010年数据,它是英国第三大私人集团。
历史.
其历史可以追溯到约翰·路易斯本人1864年在伦敦牛津街132号成立的约翰路易斯商店。 他在1884年48岁时娶18岁的伊莉莎·贝克(Eliza Baker)为妻,他们在汉普斯特德荒野边上建造了一栋别墅,以其姑母安·史皮德(Ann Speed)之名取名为史派登塔(Spedan Tower), 他的长子1885年出生时也以此取名,即约翰·史派登·路易斯,次子在1887年出生,取名奥斯瓦德·路易斯(Oswald Lewis)。在威斯敏斯特学校读书毕业后,儿子全都继承了家业。约翰·路易斯在二人21岁生日上分别将四分之一的股权转让给了他们。
然而约翰·路易斯和他的儿子们在生意上并不合得来,1909年奥斯瓦德想要独立成家,因此约翰就以时价5万英镑(2010年的450万英镑)的价格买回了那四分之一的股权。后来几经周折,奥斯瓦德于1914年成了一名骑兵军官,但1916年因伤退伍,被父亲重新接回了公司中。
1906年约翰买下斯隆广场的彼得约翰斯公司(Peter Jones Limited),1916年,因为和父亲在生意上意见不一致,史派登·路易斯将其牛津街产业上的四分之一股权用来换购了彼得约翰斯公司。他开始提高员工待遇,1918年给予员工带薪休假的权利,1919年决定给员工发周薪,而之前则是四周才发一次薪水。同时他还向员工公开了公司收入。 史派登决定相较股东们而言,应该给员工更多的福利。因此1920年开始把股权分给员工,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合伙”公司。
1920年代早期合伙公司经营并不成功,工人虽有股权,但拿不到收益。1924年史派登和父亲和解,后者注资帮他结局了难题。1926年收购了又决定不经商的兄弟的产业,1928年父亲逝世后成为家族企业的唯一继承人。1929年将还没有合并的约翰路易斯及彼得约翰斯公司的所有股权转移到一个基金会名下,从而形成了今日的约翰路易斯合伙公司。
在兼并了其他的一些零售商之后,1937年收购维特罗斯有限公司。1940年斥资3万英镑买下塞尔福里奇旗下拥有16个店面的“Provincial Stores Limited”。史派登在1955年退休,他本来是想将产业交给得力助手迈克尔·沃特金斯(Michael Watkins),但后者不幸早死,而他的儿子爱德华·路易斯又不想继承家业。因此史派登任命他认为很忠诚的一名陆军上尉伯纳德·米勒为继承人。米勒后来又将产业交给了奥斯瓦德·路易斯的儿子彼得·路易斯。
1925年史派登发明的标语“never knowingly undersold”(从不故意抛售)至今还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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