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简称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是中国最东边的地级行政区。市境南界双鸭山市、七台河市,西接哈尔滨市、伊春市,西北隔松花江与鹤岗市接壤,东北隔黑龙江俄罗斯犹太自治州比罗比詹毗邻,东隔乌苏里江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伯力相望。地处三江平原腹地,地势低平,多沼泽,松花江贯穿市区。市人民政府驻前进区。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中心。2006年佳木斯市获得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年度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称号。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被称为“东方第一城”。
市名.
佳木斯(#重定向 )之称起源于何时,没有确切记载。
清朝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康熙皇舆全览图》上,今佳木斯地区上被与写作「甲母克寺噶珊」。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出版的《盛京、吉林、黑龙江标注战绩图》上,以满汉文字称「嘉木寺屯」。按满语解释,佳木斯为驿丞,噶珊为村,所以佳木斯为「驿丞村」或「站官屯。」
此外,或说「佳木斯」为赫哲语,意为「骨头」或「尸体」;或说意为“#重定向 ”。
历史.
据史书记载,佳木斯是松花江通往黑龙江江口的古驿道,这里生活著满族的先祖肃慎,以后又称挹类人。
周朝属肃慎地。两汉、晋代属挹娄。南北朝时期属勿吉地。隋朝、唐朝属靺鞨。辽代属女真五大部族地,称五国部。金代置胡里改路,治今依兰县。元朝至元中析开元路置水达达路。明永乐七年(1409年)置奴儿干都司。
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三姓副都统,治今依兰县,隶属吉林将军。光绪十四年(1888年)于今市区罝东兴镇。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置依兰府,今市境属之。宣统二年(1910年)设桦川县,驻东兴镇。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桦川县迁至悦来镇。1930年,东兴镇与佳木斯屯合并为佳木斯镇,属桦川县。伪满时期于1934年设立三江省,省政府驻佳木斯,桦川县迁驻佳木斯镇。1937年正式设立佳木斯市,属三江省。佳木斯成为省、市署驻地,东北十大新都市之一。
1945年8月,八月风暴行动开始。8月17日,苏军远东第2方面军部队占领佳木斯市:27。1945年10月下旬,中共政权在佳木斯市成立三江地区行政公署。11月撤销三江地区,新设合江省。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成为中共政权对抗国民政府的后方根据地,称之为“东北的小延安”。
1947年,国民政府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设合江省,省会驻佳木斯市。1949年,中共政权撤销合江省,并入松江省。1954年8月,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佳木斯为省辖市。
1984年12月15日,中国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78号,撤销合江地区,其所属桦南、集贤、宝清、富锦、依兰、汤原、桦川、萝北、绥滨、饶河、同江、抚远、友谊13县划归佳木斯市,地市合并。
1987年,撤销同江县,改设同江市;将集贤县划归双鸭山市;将萝北、绥滨两县划归鹤岗市。1988年,撤销富锦县,改设富锦市。1991年,将宝清、友谊两县划归双鸭山市;将依兰县划归哈尔滨市。1993年将饶河县划归双鸭山市。2006年7月,撤销永红区,并入佳木斯市郊区。2016年1月,撤销抚远县,设立抚远市。
地理.
佳木斯市东邻双鸭山市,南接牡丹江、七台河、鸡西市,西依哈尔滨、伊春市,北邻鹤岗市。
佳木斯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严长干燥,春季大风易旱,夏季温热多雨,秋凉爽。1月平均气温−18.5℃,7月平均气温22.5℃。全年均温3.62℃,降水一般在500毫米以上。3月底土壤开始解冻,11月中旬大地开始封冻。无霜期为130天。
政治.
行政区划.
佳木斯市现辖4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
此外,随着中俄国界东段界桩确定,抚远三角洲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设立,为佳木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黑瞎子岛171平方公里领土行使行政和民事管辖权,对抚远三角洲开发建设实行统一管理。
人口.
2022年佳木斯市户籍总人口为225.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万人。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常住人口为2,156,505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52,09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395,592人,下降15.5%,年平均增长率为-1.67%。其中,男性人口为1,079,952人,占总人口的50.08%;女性人口为1,076,553人,占总人口的49.9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0.32。0-14岁的人口为228,293人,占总人口的10.59%;15-59岁的人口为1,426,896人,占总人口的66.17%;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01,316人,占总人口的23.2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36,148人,占总人口的15.59%。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05,396人,占总人口的65.1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51,109人,占总人口的34.83%。
民族.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098,374人,占97.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8,131人,占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86,492人,下降15.55%,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06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9,100人,下降13.54%,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06个百分点。其中,满族人口减少4,542人,下降13.97%,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02个百分点;朝鲜族人口减少6,093人,下降24.5%,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1个百分点;回族人口减少394人,下降9.51%,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01个百分点;蒙古族人口增加606人,增长24.93%,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05个百分点;赫哲族人口增加321人,增长13.97%,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03个百分点。
交通.
佳木斯市交通便利,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较为发达,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的交通枢纽。
铁路.
境内有图佳铁路、佳富铁路、前抚铁路、哈佳铁路、绥佳铁路,五条铁路干线通往全国各地。
公路.
国道.
102国道、 201国道、 221国道过境。
高速公路.
(鹤岗-大连)、 (哈尔滨-同江)、 (建三江-黑瞎子岛)在境内相交,高速公路发达。
水路.
“江海联运”沿松花江、黑龙江下行经鞑靼海峡可达俄罗斯、日本、朝鲜、韩国等国家及太平洋沿岸国家地区。
民航.
佳木斯东郊机场
名胜.
市区购物中心:
百货大楼, 华联商厦
万达广场
新玛特购物中心
教育.
普通本科院校:
高职(专科)院校(全国共1105所):
普通高中:
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为佳木斯市教学质量最高的高中学府,曾经在2004至2009年产生六名省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