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外交
中华民国外交是指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其与邦交国的外交关系在过去是建立在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础上,自1988年李登辉继任总统之后则改采务实外交而不再强求中国代表权。目前中华民国与世界十二个主权国家拥有正式外交关系,其中有十一个国家是联合国成员国以及一个观察员国,其他国家则因一个中国政策而不承认中华民国,使得中华民国成为不受国际广泛承认的国家;虽然如此,中华民国仍与多数无邦交国家维持往来,并视情形互设代表机构。
由于各国政府普遍接受一个中国政策,对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采行双重承认,目前世界上没有主权国家同时与两方政府建立邦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参与的国际组织当中(世界贸易组织、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等),中华民国则使用「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中华台北」等权宜名称名义加入。此外,中华民国虽自1971年10月以来无联合国会籍,但是仍然积极试图参与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等国际组织与机构。
在与中华民国保持正式外交关系的十二个国家中,瓜地马拉与教廷两国的建交时间在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之前,其余十国的时间在迁台之后。
历史.
大陆时期.
1917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与德国断交,并对德、奥宣战,从而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中国作为战胜国出席巴黎和会,但因五四运动,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1928年6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正廷发动了一场以修订不平等条约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恢复关税自主权、取消治外法权、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铁路利权、内河航行权、沿海贸易权等。1929年7月,张学良收回苏联控制的中东路时,引发了中东路事件,导致苏联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断交。苏军沿中东路一线向中国进攻。中国军队损失巨大,被迫请求停战,并签订了《中苏伯力会议议定书》,恢复了苏联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东铁路的一切权益。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对德、意、,加入同盟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1942年,中华民国与英国和美国的不平等条约废除,英美放弃在华的租界、领事裁判权、驻兵权、内河航行权。二战结束后,中华民国作为战胜国,收复了被日本占领的东北,并开始统治台湾,也参与创建了联合国并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在大陆时期与中华民国建交的国家中,危地马拉和梵蒂冈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延续至今。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1950年代之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新加入联合国的第三世界国家普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大会与安理会的中国席次。1952年,中华民国向联合国控告苏联。1961年,中华民国默认蒙古加入联合国。1971年,中华民国宣布退出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取得原由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中国席位」。之后自1993年起,中华民国试图重返联合国皆未成功。目前绝大部分国家和中华民国没有正式外交关系,但部分国家有在台湾设立代表机构,与台湾保持经贸、文化乃至政治上的往来。由于此种交流模式在1972年与日本断交、双方透过交流协会等变通形式维持两者间关系后,成为多国发展对台关系时加以援用的蓝本,因此又得名「日本模式」(--
2016年5月,蔡英文政府上任采用「踏实外交」政策,在其两岸政策上不承认九二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启新一轮的外交攻防。自2016年5月蔡英文就任中华民国总统至2024年1月,先后有10个国家同中华民国断交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或恢复外交关系。
截至2022年10月,全世界有134个国家或地区给予持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国民免签证、落地签证或电子签证待遇,这其中包含了目前中华民国的所有邦交国。
邦交国.
自1971年以后,大多数曾经承认中华民国代表中国的国家都依据联合国2758号决议陆续转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但仍然有少数国家承认中华民国代表中国。截至目前,中华民国共有12个邦交国,包括欧洲一国(梵蒂冈)、非洲一国(史瓦帝尼)和大洋洲三国(马绍尔群岛、帛琉、吐瓦鲁),以及中美洲两国(贝里斯、瓜地马拉)、加勒比海地区四国(海地、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圣露西亚、圣文森及格瑞那丁)和南美洲一国(巴拉圭)。中华民国于每一邦交国均设大使馆。
与欧洲邦交国的关系.
自从马其顿于2001年6月18日终止与中华民国的两年多的外交关系后,中华民国在欧洲友邦恢复仅剩梵蒂冈一国,双方于1942年6月17日建交。由于梵蒂冈国土面积极小,包括意大利在内的各国驻梵蒂冈大使馆均设在义大利境内的罗马市区,因此驻梵蒂冈使馆是中华民国唯一在非邦交国领土所设大使馆。梵蒂冈在台北市设有大使馆,但在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之后,梵蒂冈召回末代驻华大使并改为兼使,先派任公使衔、1979年后由参赞衔临时代办常驻台北至今。梵蒂冈作为国际组织的观察员,大致上不涉入个别国家的世俗议题;在中华民国邦交国联合递函时,教廷通常会依例派员陪同而未参与连署或发言。
因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政治压力,中华民国总统在2000年以前都未踏足梵蒂冈领土,当时最高访问层级官员是在1997年1月13日中华民国副总统兼行政院院长连战访问梵蒂冈。
首次现任元首出访是在2005年4月8日,总统陈水扁出席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葬礼,其次是在2013年3月17日,总统马英九出席教宗方济各就职典礼。
与非洲邦交国的关系.
自从布吉纳法索于2018年5月24日第二次与中华民国断交后,中华民国在非洲友邦仅剩史瓦帝尼一国,双方于1968年9月6日建交。
与大洋洲邦交国的关系.
中华民国在大洋洲有三个邦交国,分别是马绍尔群岛、帛琉、吐瓦鲁三国。其中马绍尔群岛(1990-1998)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其余均未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
太平洋区域国家传统是美国、澳洲、纽西兰等区域大国势力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地区的影响力日益增大,已成为此区域第二大资金捐助国,也成为中华民国和南太友邦国家邦谊的挑战,例如曾与中华民国政府签订相互承认的两个大洋洲国家斐济及巴布亚纽几内亚,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当地影响力遽增及施压下,要求中华民国驻当地代表处更名,并关闭驻台北的代表处;其影响力也深入至中华民国在太平洋邦交国,在帛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借由颁布旅游禁令想促使帛琉政府转向;马绍尔群岛因中资朗格拉普环礁开发案而引起该国政治动荡;并影响太平洋岛国转向,曾维持36年邦交的索罗门群岛除借由投资该国发展外、并邀请官员及国会议员访问北京支助其资金,扩大支持转向势力,让梅纳西·索加瓦雷第四度当选总理所组织的联合政府表态断交,双方于2019年9月16日断交。9月20日,吉里巴斯也以援助项目不满意为由与中华民国断交。2024年1月15日,诺鲁政府宣布断绝同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
大洋洲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是太平洋岛国论坛(PIF),会员国包含澳洲、纽西兰及其他太平洋岛国共计16国,另有副会员、观察员,以及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欧盟等国在内之论坛「对话伙伴(Dialogue Partners)」,中华民国系以论坛「发展伙伴(Development Partner)」身分自1993年起组团与会,并经PIF秘书处安排每年参加「台湾/中华民国与PIF国家对话会议(Taiwan/ROC-Forum Countries Dialogue)」,主要出席者为中华民国太平洋邦交国、PIF秘书处及论坛辖下组织。中华民国与PIF秘书处主要合作领域,包括提供「台湾/中华民国PIF奖学金」协助提升PIF成员国教育水准与能力建构,以及协助与PIF有关之区域组织之永续发展。
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区邦交国的关系.
与中美洲邦交国的关系.
中美地峡包含了瓜地马拉、贝里斯、宏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大黎加、巴拿马七个国家。其中瓜地马拉是目前中华民国邦交国中人口最多的国家。贝里斯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1987-1989)。1990年与尼加拉瓜复交后,中美洲七国皆承认中华民国政府,曾为中华民国外交区域重镇。不过,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全球经济影响力提升并利用基础建设及资金投资等经济优势吸引有开发需求的中美地峡国家,中美地峡国家方面也急需扩大贸易市场,因此在2007年哥斯大黎加成为2000年以后首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中美地峡国家,2008年至2016年马英九政府采取「外交休兵」政策而未导致后续骨牌效应。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任采用「踏实外交」政策,巴拿马(2017)、萨尔瓦多(2018)、尼加拉瓜(2021)、宏都拉斯(2023) 陆续转向,现今只剩瓜地马拉与贝里斯有外交关系。
中美洲国家在1991年12月成立区域性国际组织中美洲统合体(SICA),该组织是联合国观察员。其成员国为中美洲七国与位于加勒比海的多明尼加;中华民国在2002年成为该组织的区域外观察员,参与协助该组织成员国各项活动,并以此架构下成立中华民国与中美洲国家元首高峰会议及混合委员会外交部长会议,但元首高峰会2007年之后未再举办,混合委员会外交部长会议(第18次)2023年剩两成员国参与,显示中华民国政府在参与中美洲统合体系事务方面挑战越来越多。
与加勒比海地区邦交国的关系.
中华民国在加勒比海地区有四个邦交国,分别是海地、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圣露西亚、圣文森及格瑞那丁,圣露西亚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1997-2007),近年来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经济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华民国与加勒比海区域邦交国邦谊也受到挑战,2018年5月多明尼加与中华民国断交,2016年圣露西亚时任总理查士纳为了该国旅游商机而亲自去北京招商、圣文森及格瑞那丁原支持中华民国的新民主党改变立场支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海地为了2010年和2018年发生的两次地震的地震重建计划及基础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
与南美洲邦交国的关系.
自从乌拉圭于1988年2月4日与中华民国断交后,中华民国在南美洲邦交国仅剩巴拉圭。双方于1957年7月8日建交,巴拉圭是目前中华民国邦交国中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1988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在东方市设立总领事馆。2018年8月,阿布铎政府上任,在该年年底双方签署金额1.5亿美元5年合作了解备忘录,其范围包括人道及社会救助、教育、住宅、基础设施等项目,2023年传出巴拉圭总统要求中华民国政府投资10亿美元。
与非邦交国和地区关系.
为维持与非邦交国和地区间的各项往来,中华民国在不少无邦交国设立非官方名义的代表处。特别著重于对美国、日本、欧盟成员国等大国的关系。
与美国的关系.
尽管美国在1979年与中华民国断交,中华民国政府仍将美国视为外交的重点。双边关系受到美国的《台湾关系法》、《台湾旅行法》、六项保证以及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三个联合公报影响。
美国政府的官方立场是:
美国政府在表述其有关台湾问题的立场上用词必须十分谨慎以避免触发外交风波。明确表态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武力统一台湾,但也警告贸然宣布「台湾独立」将会导致立即的危险。由于在美国国内有一股很强的同情中华民国的政治势力。所以美国在该问题上的立场表述往往是含糊其词的,美国国会一直要求美国政府说明台湾关系法及三个联合公报的适用优先顺序,两党皆支持加强和台湾的关系。
中华民国和美国都同意维持现状,其中包括不明确解释“现状”为何。民进党的陈水扁政府上任时曾提出「四不一没有」,美国经常对其任内两岸政策的发言表示「严重关切」,陈水扁总统则会再次重申自己的立场没有改变;其后民主进步党提案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民投票,美国副国务卿在2007年8月下旬时对入联公投重申反对立场。
美国政府支持台湾加入非以主权国家为资格的国际组织,也支持台湾有意义参与须以主权国家为资格的国际组织。
台美关系持续进展.
2018年1月,美国众议院通过《台湾旅行法》。2019年5月7日,美国众议院通过《2019年台湾保证法》法案与「重新确认美国对台及对执行台湾关系法承诺」决议案。2019年6月6日,台湾相应美国在台协会的机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on Council for North American Affairs,CCNAA)更名为「台湾美国事务委员会」(Taiwan Council for US Affairs,TCUSA),被视为台美关系的重大进展与突破。2020年1月11日总统选举,蔡英文胜选连任后,获得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发表声明表达祝贺,以「蔡总统」(President Tsai)称呼,赞扬台湾再次展现民主力量。2020年2月2日,中华民国副总统当选人赖清德前往美国,出席该年度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举办的「」(National Prayer Breakfast),被视为是自1979年中华民国与美国断交以来,台湾访问华府的最高层级官员。2021年1月9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取消美台交往限制。2021年3月18日,美国国防部 《国防部新闻》文中指「台湾从来不是中国的一部分」(Taiwan was never part of China) 。
美国驻台代表.
在1979年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以后,中华民国与美国不存在正式的外交关系,但是双方始终维持非官方的经济文化交流。美国通过台湾关系法,设立美国在台协会与中华民国保持非官方的关系。美国在台协会在台北设办事处,高雄设美国在台协会高雄分处。技术上美国在台协会是私人机构,但其成员是美国国务院的职业外交官,以暂时脱离美国公职的方式担任。
中华民国驻美代表.
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经文处)是中华民国驻美的代表机构,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并在美国其他12个城市设有办事处。虽然技术上,经文处非属官方机构,但其成员都是中华民国政府任命的外交官;这些人员系持旨在促进美国与特定外国间之「友谊、商务及通航」而核发的特约签证(Treaty visas)、而非外交签证(diplomatic visa)进入美国。
与日本的关系.
1972年9月29日,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后,在台湾设立日本台湾交流协会(原名财团法人交流协会)以维持台日之间的准官方关系,与美国在台协会性质类似;中华民国也同样在日本设立具有准官方机构性质的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
原本中华民国国民在中日断交后,前往日本需使用浮贴于护照的「渡航证明书」,日本在2005年爱知世博期间开放中华民国国民免签证入境90天,日本国会更进一步通过在爱知世博结束后继续此项措施,维持至今。相对的,中华民国也允许日本国民免签证入境90天。
各单位的现任主管:
与韩国的关系.
两国于1949-1992年有官方外交关系,1949年1月4日,大韩民国政府正式成立4个月后,两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中华民国是继美国之后,第二个与韩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韩国则是最后一个与中华民国断交的亚洲国家。断交后,在《新关系架构协定》下,两国皆在对方首都互设实质大使馆,即驻韩国台北代表部和驻台北韩国代表部等。
与欧洲的关系.
中华民国在欧洲联盟、世界贸易组织及21个欧洲国家首都设有具大使馆性质代表机构,同时还在瑞士日内瓦、英国爱丁堡、德国汉堡、法兰克福、慕尼黑、法国艾克斯普罗旺斯、义大利米兰等7城市设有具领事馆性质代表机构;而欧洲18个国家(不包含欧盟)在台北设有代表机构,来维系双边关系。
2021年7月20日,中华民国外交部长吴钊燮宣布将于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并于11月18日正式成立,成为中华民国在欧洲国家成立的第一个以台湾为名的代表处,也是中华民国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国设立的第一个以台湾为名的代表处。
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
中华民国与8个东南亚国家设立具大使馆性质代表机构,中华民国另外在越南、印尼泗水等2城市设有具领事馆性质代表机构,该区域国家有7国在台北设立代表机构,来维系双边关系。
与蒙古国的关系.
中华民国宪法在法理上并未放弃中国大陆的领土主权。与蒙古国的关系则更为复杂,1921年以前中华民国政府一直行使对外蒙古的主权,但后在苏联的压力下最终被迫妥协,由苏联做出不援助中国共产党等三项原则来换取国民政府对外蒙古独立的承认。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国民政府公告说:“外蒙古人民于民国34年10月20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最高委员会之审议,决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随后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联合国。#重定向 。但因随后的北塔山事件而交恶,1947年7月28日,国民政府因为蒙古军队入侵新疆而改变立场,反对外蒙古加入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由于外蒙古有苏联在背后的支持,而对蒙古予以承认,而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之后认为苏联违背当初不援助中国共产党等三项原则,于1953年取消承认外蒙独立(在联合国的控苏案,并曾行使否决权阻止外蒙加入联合国),并宣称一直对外蒙古有主权,但1961年在苏联压力下放弃表决,使蒙古得以加入联合国。直到1990年代方与蒙古建立非官方的联系关系。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由民进党上台主政后已经基本上承认蒙古国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民国外交部在乌兰巴托设有「驻乌兰巴托台北贸易经济代表处」。
2002年,中华民国承认蒙古国,其实早在1990年代后内政部就不再发行「中华民国全图」。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新闻稿表示「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经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经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否定了外蒙古为中华民国领土,完全承认外蒙独立。
与其他非邦交国的关系.
目前与中华民国建交的国家为12个,而其他国家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同时,也与中华民国保持半官方的经贸联系。由于敏感的政治问题,很多国家的驻台湾代表将当地的签证申请转给临近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处理,而不是直接在当地签发。同样的,中华民国在一些国家也设有代表机构,受限国际政治因素,驻外代表处除在驻世界贸易组织以台澎金马个别关税领域为名以外,其余大都以台北为名,在立陶宛和未被普遍承认的索马利兰则以台湾为名设立官方性质的代表处。
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宣称对钓鱼台列屿(尖阁诸岛)拥有主权。在中华民国的行政区域规划中,钓鱼台属宜兰县头城镇所辖。
中华民国、马来西亚、中华人民共和国、菲律宾共和国、汶莱达鲁萨兰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存有争议;此外,中华民国认为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控制的西沙群岛亦为其固有疆域并拥有主权;同时越南亦宣称拥有西沙群岛。2002年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缓和了政治紧张,但并未在法律层面取得实质进展。
与未受国际普遍承认国家的关系.
仅列出有互动纪录的国家。
与国际组织间的关系.
世界卫生组织.
自1971年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中国席位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之后,中华民国就因代表权问题而失去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官方联系;中华民国政府自1997年起每年都尝试以不同名义重新参与世界卫生组织(WHO),但每次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对,使其邦交国的提案都不能提交世界卫生大会(WHA)讨论或表决。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同意中华民国政府以世界卫生大会观察员身分参加世界卫生大会;2009年5月,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署长叶金川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参加世界卫生大会,在感谢邦交国家的自办餐会后被一名留学生质疑其参加世界卫生大会的名义,并指责其为“亲中卖台”,蔡英文也称:“台湾不能为了参加世界卫生会议牺牲主权”。到了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任后,除了在该年得以参与世界卫生大会(但该年邀请函延后送达,且加注了「一个中国原则」),隔年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施压下恢复到2009年以前无法参与的情况。
国际电信组织.
中华民国原本是国际电信组织的会员国,在1971年联合国席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后,连带丧失ITU的会籍。此后,中华民国原本的国际电话区号86被移转给中国大陆,而另获配发886的区号。在ITU的官方文件中写为配发给「中国台湾(Taiwan, China)」。
而在无线电电台的台号,则是B开头。业余无线电则以BM、BN、BO、BP、BQ、BU、BV、BW、BX开头。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中华民国过往参与国际赛事有数多称呼分别是1956年「福尔摩沙—中国」、1960年「福尔摩沙」、1964和1968年「台湾」或者是1972、1972(冬)、1976(冬)年「中华民国」作为奥运会入场队名,并以中华民国国旗为旗帜参加国际比赛。不过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干预,1981年促使中华民国在国际奥会的斡旋下签署洛桑协议,之后皆以“中华台北”的身份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以及其他国际运动活动,使用中华民国国旗歌(另配歌词)与中华奥会会旗作为标示。
在大型国际赛事上,中华民国举办过2009年世界运动会、2009年夏季听障奥林匹克运动会、2017年夏季世界大学运动会。
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
1914年,中华民国加入万国邮政联盟,会籍在1972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但是中华民国现行统治区域与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国之间的邮递仍然不变。
1999年,中华民国加入中美洲议会成为永久观察员。2023年8月,中美洲议会通过尼加拉瓜党团提出的「排我纳中」案后,中华民国政府即退出中美洲议会。
与跨国企业间的关系.
关于国际民航事务的特殊安排.
在很长时间内中华民国的国家航空公司-中华航空无法开拓部分地区的航线,而只能由其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例如华信航空)负责经营。日本东京的航线不得在成田机场起降,只能利用只供国内线使用的羽田机场。但在1995年中华航空的飞机不再绘有中华民国国旗后,才被允许直接飞往成田国际机场。在台湾往来香港的航线方面,曾经因为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令华航能否飞到香港成为问题,最后以更改华航飞机的标志来解决。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禁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国的官方航空公司与台湾通航,导致中华民国的建交和断交都影响中华民国与别国的航空交通。1992年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建交,中华民国与大韩民国断交,使得中华民国往来大韩民国的航运中断。直至2002年12月,双方同意以定期包机复航,而2004年9月1日经双方谈判后签订《台韩双边航空协定》,恢复台韩双边航空运输定期航线。
许多国家的国家航空公司或主要的航空公司也尽量避免自行经营飞航台湾的航线。例如日本航空通过其子公司日本亚细亚航空、全日空透过子公司日空航空的名义来运营来返中华民国的航线,直到2007年11月生效的台日间新航约改为母公司飞航;而在过去,英国航空是通过其子公司英国亚洲航空的名义来运营来返台湾的航线,而荷兰皇家航空也通过其子公司荷兰亚洲航空(机身涂装为--
,且去除皇冠标志)的名义运营往返台湾的航线。但因为飞机调度的因素,实际上也常以母公司的飞机飞航台湾航线。因类似状况而成立的航空公司还包括了澳洲航空所属的澳亚航空(Australia Asia Airlines)、瑞士航空所属的瑞亚航空(Swissair Asia),与法国航空所属的法亚航空(Air France Asie)。然而随著两岸关系渐趋和缓,这些因特殊时代背景而诞生的航空公司也陆续遭裁撤或并回。除此之外,德国汉莎航空虽然没有针对台北航线特别设立子公司,却改用原本专门飞航欧洲区域航线的子公司神鹰航空(Condor)负责台德航线。
中华民国虽不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但航空器注册编号的冠码仍是B-开头,早期后面的数字是3位数或4位数,在1990年代后逐渐改为5位数。
顶级网域名.
中华民国在网际网路的顶级网域名方面,获得ICANN分配到.tw的网域名。
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
世界自由民主联盟总会.
「世界自由民主联盟总会」是由「亚洲人民反共联盟」发展而来。「亚洲人民反共联盟」成立于民国43年,由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大韩民国总统李承晚、菲律宾总统季里诺共同倡导。民国56年扩大发展为「世界反共联盟」(简称世盟)。民国79年世盟第二十二届年会决议自民国80起改名为「世界自由民主联盟」。民国80年世盟第二十三届年会决议成立「世界自由民主联盟总会」。「亚洲人民反共联盟中华民国总会」亦随之更名为「世界自由民主联盟中华民国总会」。「世盟」并于民国82年加入联合国非政府组织(UN DPI/NGO)成为正式成员,拥有全球超过一百个国家分会。
缔约方大会.
联合国大会在1990年决议设立「政府间气候变化纲要公约谈判委员会(INC)」,并授权起草有关气候变化公约条文及所有认定为有必要的法律文件,该委员会于1992年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本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秘书处设于德国波昂,截至2011年6月已有195个缔约方,其中193个缔约方已批准「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COP)为UNFCCC最高权力机关,每年集会一次,定期评审公约及缔约方大会所通过法律文件之履行状况。工业技术研究院(ITRI)为UNFCCC缔约方大会NGO类之观察员,自1995年第一届缔约方大会(COP-1)以来,中华民国每届大会均派员与会。
联合国/NGO世界公民总会.
联合国/NGO世界公民总会(Association of World Citizens)是一个国际性和平组织,总会会址设立于旧金山,在联合国拥有非政府组织之身分,与联合国公共资讯部门(UN/DPI)具有合作关系,而与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UN/ECOSOC)建立顾问关系。最初创立的动机是希望将所有为世界及和平努力的人们聚集在一起,自1975年从美国创立以来,此理念受到许多人认同,迅速推展到全世界50多个国家,期待建立一个具有公理与正义的和平世界。台湾世界公民总会也于2000年成立,以结合世界上拥有和平理想的人士共同努力,期以NGO的力量协助联合国达成世界和平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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