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旗 (中华民国)
五色旗是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执政的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所采用的国旗,旗面按顺序为红、黄、蓝、白、黑的五色横条,比例为5:8。红、黄、蓝、白、黑取自中国传统五方色,顺应以五为定数的历史文化习惯。五色同时亦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
历史.
提议.
五色旗最早于1906年冬同盟会本部讨论《革命方略》和国旗草案时被提出。1911年12月4日,江苏、浙江、上海都督于上海会议筹组政府及以五色旗为国旗方案,五色旗为程德全、宋教仁、陈其美、庄蕴宽、赵凤昌所支持,由有「民国产婆」之称的赵凤昌设计 。认为五色在中国传统中的五行学说中有所反映,且与五德等中国文化使用五数的习惯相符合。代表五个民族的五色可以缓和种族革命的意义,亦是政治清明的象征。
武昌起义后,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1911年12月4日在留沪各省代表及苏浙沪三督参加的共和联合会大会上,由程德全提出以五色旗为国旗。南下与会的奉天咨议局议长吴景濂解释说:
沪军都督陈其美统一式样并于12月17日向全市颁发标准统一的五色旗。随后参议院为国旗制定产生了剧烈的争议,最终以五色旗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最为普遍,决定采用五色旗作为国旗。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会议通电全国,号召在12月29日选举临时大总统时“凡我国国民应于是日悬挂国旗以志庆典”,此时临时大总统选票亦印有五色旗图案。12月31日沪军都督陈其美晓谕各界:“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悬挂国旗,以昭庆贺而光大典”。1912年1月1日孙文就任临时大总统日,南京、上海两地普遍悬挂五色旗。
颁定.
1912年1月9日,副总统黎元洪致电南京:“正朔已定,国旗及军商各旗式应即划归一律,请速颁发定式,以便遵行。”1912年(民国元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通过《国旗统一案》,确定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军旗。并咨请临时大总统“饬部颁布各省施行”。孙文根据《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行使了否决权。1月12日,孙文咨复各省代表会议《复参议会论国旗函》,要求民选国会成立之后,付之国民公决: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2月13日孙文提出辞呈,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被举为临时大总统后公布过渡暂行办法,规定“国旗暂用五色旗”,并将“暂用国旗式样”照会各国驻华公使。1912年4月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5月6日,北京临时参议院第二次会议审议国旗统一案,议员谷锺秀先叙述了南京会议议决的国旗统一案与临时大总统孙文的咨复情况,并提付政府复议国旗统一案。但由于议员意见不一,于5月10日再次审议:在参议院院会上,特别审查员杨廷栋对国旗统一案做了审查报告,说明五色国旗各处久用、中外成知,自难更易。随后议员讨论了将十八星旗定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旗定为海军旗的方案。由于议员对于十八星代表的意涵存在争议,高家骥谓请先表决五色国旗,陆军星旗再付审查。议长请赞成以五色旗为国旗者起立,以“此时民国全体皆为五色旗,而实不能有所更动”原因,经多数表决通过以五色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然而,根据1912年《临时约法》,对于临时大总统咨院复议之案,如否决咨复、维持前议,须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所以临时参议院的审议程序是有瑕疵的。只是北京临时参议院中,共和党和统一共和党占据优势,有意无视国旗案曾被咨复的事实。随后参议院颁布《咨请临时大总统规定国旗及陆海军旗式样公布施行文》提请临时大总统公布国旗。
6月8日袁世凯颁布《临时大总统令》,宣布五色旗成为中华民国法定国旗:
此时五色旗在使用时期通常在早晨七点升旗,晚间六点降旗。不用时应将一色折叠为一层,红色在上黑色在下,从旗腰一段卷成筒状,外面用线单节系好。
废止.
1914年,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发表中华革命党革命方略,在该方略「第一编 军政」、「第一章 总纲」之「第三节 旗帜及服制」,第八条「中华民国以青天白日旗为国旗,其图说如左:旗以红色为地,青天白日为章,章在旗之首上隅。旗章之地用蓝色作天,圆心用白色作日,日缘仍用蓝色,日边饰以光芒十二道。光芒之空间仍用白色。」,后第九条「大元帅帅旗及军旗在未分别制定专旗以前,得用青天白日之旗章为军旗。」1921年4月7日,非常国会推选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公布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1924年6月2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1928年11月2日国民政府第五次国务会议决议制定《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12月17日公布以青天白日为国徽,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
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中各地五色旗逐步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1928年12月29日东北保安总司令张学良通电宣布东北易帜:“于即日起宣布遵守三民主义,服从国民政府,改易旗帜”。12月29日上午7时,东三省同时升起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完全取代五色旗。
争议.
1912年1月12日,孙文咨复各省代表会议《复参议会论国旗函》,要求民选国会成立之后,付之国民公决。孙文已经根据《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行使了否决权。然而临时参议院中,共和党和统一共和党占据优势,有意无视国旗案曾被咨复的事实。根据1912年《临时约法》,对于临时大总统咨院复议之案,如否决咨复、维持前议,须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所以临时参议院的审议程序是有瑕疵的。
孙文陈述其反对五色旗为国旗的三个理由:
传统上的中国水师使用五色旗帜(五方旗)作为官员乘舰旗。
北洋海军成立时沿袭了此一传统。据《》规定:“提督用五色长方旗;诸将用三色长方旗;旗之上角,各饰以锚形”。1874-1890年间北洋舰队所使用的提督旗和全军将领旗(海军级别旗)为自上而下的黄、白、黑、绿、红横条,左上为蓝龙戏珠的团龙或红色铁锚图案。然而这里的黄、白两色象征君主权威,黑、绿、红三色代表大清海军的北洋、南洋、粤洋三支舰队。。1890年后采用团龙图案的提督旗。
北洋舰队另有仅由五色横条构成的大官旗,在陆军总兵及道员以上官员乘舰时悬挂。1874年大官旗色彩自上而下为红绿黄黑白。1890年改为红蓝黄白黑。而1886年5月,醇亲王奕奉旨巡阅北洋海防时曾绘制《阅师图卷》,其中《兵船悬彩》描绘的定远舰前桅顶端升挂的是蓝红黄白黑的五色旗帜。
然而,将五方色运用于旗帜上实乃东亚固有之传统,并非清朝北洋水师所独有。例如琉球国进贡船,其上即可见五色旗。又如华人民间信仰之王船,其造型仿古代帆船,前桅上亦悬有五色旗。
影响.
1915年袁世凯成立的「中华帝国」,采用与中华民国五色旗相同的颜色和寓意。
五色旗是五族共和的象征。
东清铁路和东省特别区的旗帜同样受到五色旗和满洲国国旗影响。
日本军部在抗战初期扶持的一些傀儡政权亦采用五色旗或其变体作为旗帜。例如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及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均曾再度使用五色旗。日军扶植的满洲国、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国旗的设计亦受到了五色旗以颜色代民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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