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号
著重号(·; ‧;)用检著重标明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的符号;使用时文下打点,直排时则标在字的右侧。
在香港,著重号通常只用于教科书或教材,使用方法和中国大陆相同;在台湾教育部审定标点符号中并未被视为标点符号,但民间亦有书刊使用,或可见于个别含有书法或艺术成份的作品;日本刊物也有使用,但使用方法与中文不同。
随著电脑和网路运用的普及,西方人的程式开发未考虑中式标点,中文用户自身也没有开发,传统著重号在电脑输入和排版上十分不便,现已较少在一般文书上使用,转而采用西式用法,以粗体字或黑体字代替。
中文用户输入方法若以 Microsoft Word 为例:
在CSS3,提供了“codice_1”属性可以为文字加入着重号,满足中日韩用字的需求 。
中文.
横排.
按中国大陆及香港的标准,标于需要强调的字之下的样式:
直排.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标于需要强调的字之右的样式:
其他语文.
日文.
按1999年W3C于制定CSS标准时一份由微软提交的工作草案所示,日语横书标于字之上:
直书时标于字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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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英文表示强调应用斜体,如:
在无法使用斜体场合如打字机或手写,可加底线或大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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