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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台湾电视频道换照争议
2005年台湾电视频道换照争议是2005年8月中华民国行政院新闻局卫星电视审议委员对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频道撤消执照的争议。 原因. 行政院新闻局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审查委员会于2005年8月对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频道进行审核执照。最后有七个频道未通过审核,因而停播: 其中,前六个频道,据卫星电视审议委员表示,是因播放色情节目,或内容过于商业化,或财务结构不佳,而未通过审核。 主要争议点落于东森新闻S台一案上。东森新闻S台为东森电视旗下频道,新闻局认为此频道多数节目过于商业化、综艺化。并举例王育诚主持之节目《社会追缉令》屡次播出「钢管辣妹」、「应召酒店」等,被核处罚款23次。新闻局局长姚文智面对媒体时亦曾答复:「(东森新闻S台)腥膻色、违法的情况特别严重」。 新闻局其他理由包括:脚尾饭事件即由东森电视工作人员协助「造假」,东森新闻S台及东森新闻台并存问题,以及东森新闻台报导内容问题不恰当,并举例东森电视董事长王令麟登上CNN及其女儿代言化粧品,亦成为报纸新闻中的一条。但也有消息指出,姚文智原欲关闭东森新闻台,但因种种因素而改为关闭违规较少的东森新闻S台。 蓬莱仙山与欧朋电视台则是因为一到深夜就播出以色情广告为主的「清凉秀」,而遭停播。 台湾在野党即强烈批评新闻局违反新闻自由,要求催生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各界反应. 国际媒体. 8月5日东森新闻报的报导「台湾有线电视撤照风波 国际媒体形容『媒体风暴』」一文中,宣称各国际媒体反应: 结果. 被撤照的电视台陆续提起诉愿。当时以财务状况不良为理由遭新闻局强制撤照停播的龙祥电影台于2006年2月3日获得行政院诉愿委员会裁定诉愿成功,龙祥电影台经营者龙祥育乐多媒体表示将向新闻局提出新台币十八亿元国家赔偿。行政院诉愿会并于2月17日指出,新闻局原先撤销东森S台的处分理由未尽充分,应予撤销;新闻局应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后,另做适法处分。龙祥育乐多媒体与东森电视都声称要提起国家赔偿。 前新闻局长姚文智于3月9日对此表示,当初不同意龙祥电影台换照,是新闻局频道审议委员会合议的决定,并非他个人的看法。依照外国案例,做成决议的学者专家应负担相当赔偿责任;审照过程中,新闻局及审议委员会对相关电视台数百名员工工作权的轻忽亦引起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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