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
中华民族,是在中国的重要民族主义与政治概念,在晚清由梁启超首次提出。以中华民族将中国建立为民族国家的思想,称为中华民族主义或中国民族主义。
在中华民国,中华民族并没有官方定义,可以视为由汉、满、蒙、回、藏、西南边疆民族、台湾原住民及其他民族为组成。其定义可因历史、政治及国族立场不同,在族群内涵及地理范围上或有差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居住在中国的56个民族,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共同组成,可以延伸包括中国境外的华人或未必有中国国籍的海外华人,故中华民族并不是单纯基于、族群、公民的人群分类概念(有观点认为这一概念基于文化)。
晚清时期,面对列强的威胁,中国知识分子出现「亡国灭种」的危机感,其中一部分人将中国的危机归咎于中国内部「异族」的统治,不满清廷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岐视政策。这种认知在20世纪初发展成为汉民族主义 ,形成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党」,而维新派则警告革命派的「排满」种族革命主张可能导致国家分裂和列强干预的危险。另外,清末留日满族和蒙古族人士及清朝官员在「国民」观念的启示下,对于中国族群关系「从多元到一体」的认知,影响了中华民国建立后的族群思想与族群政治。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朝出现了最为严重的民族矛盾,由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纷纷参与革命,日益威胁著清廷统治。为了度过自身低潮的统治时期,清朝统治者与以维新派为代表的汉族士大夫之间,取得了透过「变法维新」将君主专制转化为君主立宪的共识,「五族共和」族群论述被晚清政府接纳并且成为朝廷的官方族群政策,将自身定位为合「五族」、「五地」为一体的「中央」政府。与维新派相对立的是顽固派,两者的实质都是为了维护清朝的统治。辛亥革命后,主张种族革命的革命派放弃种族复仇主义的主张,接受新成立的中华民族民族国家的立国理论基础——「中华民族」观念和「五族共和」政策。中华民国成立后,五族共和与民族融合的口号广为流传,更随著诸多学者的提倡而广为人知。
关于中华民族的概念变迁,历史学及人类学理论有费孝通的「多元一体」论及许倬云的我者与他者的转化及混合。
词源与概念之形成.
清末立宪运动期间,留学日本的满蒙旗人和满洲官员对梁启超、杨度等人的主张作出正面回应。1907年,恒钧、乌泽声等留日满蒙旗人在东京创办《大同报》,后来又在北京创办《北京大同日报》,提倡「满汉人民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结合民族与立宪政治议题,认定满汉问题之所以出现,归根结底是君主专制独裁造成的恶果,因此必须改革政治,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开设国会。在这样的认知下,留日旗人在其他场合更多次迳称「我汉、满、蒙、回、藏四万万同胞」。留日满蒙人士在「国民」观念的启示下,对于中国族群关系「从多元到一体」的认知,深刻影响了民国建立后的族群思想与族群政治。清朝统治者与以维新派为代表的汉族士大夫之间,取得了透过「变法维新」将王朝转化为近代国民国家的共识。立宪运动的「五族共和」族群论述,被晚清政府接纳,成为朝廷的官方族群政策。 到了20世纪初,清廷开始将自身定位为合「五族」、「五地」为一体的「中央」政府。清朝君主在逊位诏书中表示「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
革命先驱孙中山支持中华民族这一概念,曾在演讲中说:「有人说,清室推翻以后,民族主义可以不要。这话实在错了。…现在说五族共和,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化成一个中华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然后民族主义乃为完了。
新清史学派学者、哈佛大学汉学家及亚洲历史教授欧立德表示,清朝在疆域方面将地理上属于内陆亚洲的许多地区,都编入帝国的版图,而为1912年以后的中国政权所继承;满洲人更将汉人传统以长城划分的内、外统为一体,使「中国」的概念得以重新定义。在多民族性方面,满洲统治者标榜的「满汉一体」或「五族一体」说,也为后来的中国政权所采用;在清朝的统治下,促使由各个不同民族所组成的「中华民族」一词,可以与「曾经过去是清朝疆域内的人们」同义。
「中华」词源.
「中华」一词出现甚早,源自于中国古代华夏民族起源于黄河流域一带,居四方之中,文化、科技发达;历史悠久,因此称该地为中华,此区后来被称为中原。 在《资治通鉴》记载的唐太宗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中国百姓,实天下之根本,四夷之人,乃同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而求久安,未之有也。初不纳魏征言,遂觉劳费日甚,几失久安之道。」
「民族」词源.
民族一词可以表达多种近似而不同的概念。词汇本身歧义较多,概念和用法受到政治的较大影响,这些义项之间容易相互混淆。在不同的学科中,对于民族的范畴与用法也有许多歧异。
「中华民族」词源.
「中华民族」一词由近代的梁启超首先提出,同时期后续有杨度和章太炎等诸多学者的阐释与政府认可。梁启超所提出意指华夏族、汉民族、炎黄遗族等。1902年梁启超在《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指出:「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1905年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使用了「中华民族」七次(简称为「华族」),并表示:「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遍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族」,但梁启超在具体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时却比较混乱,有时指汉族,有时又指中国的所有民族,认为「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
概念.
族群内涵.
一般中文语境下,中华民族一词的使用常泛指大中华地区境内的公民及海外华人。
在行政及法律上,中华民族的族群内涵至今无明确的现代公民、血缘种族的统一识别标准,而中华民族、大中华地区等概念包含的内容之差异,可以从此词的当代官方界定到和历史演变(自晚清到现代)来说明。
国族意涵及体制化.
华人学者费孝通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中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换言之,中华民族并非传统中国里的民族,而是中国建立了现代主权国家后,经由「民族自觉」所出现的国族团体。他还认为,在过去的三千年中,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由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入了这个核心。他拥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东亚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称为汉族。汉族继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而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著凝聚和联系关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以这个疆域内许多民族联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成为中华民族。史式认为中华民族是用来指代由古至今主体曾经在中国,在现代可理解为大中华地区,长期居留且有较深层次的相互交流、融合甚至同化的一批族群的统称。
若以公民身份国族定义中华民族,则该词包含由中华民国宪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所有国境内的各民族,为中国人的国族。亦有学者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中国民族国家的称谓,乃为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族、与国家三种认同的合为一体。例如芮逸夫曾诠释孙中山之说,将中华国族、中华民族和中华国家三个称谓,说是「三位一体」。
学者吴国光认为,在中华民族主义思潮底下,中华民族被简约只有为汉民族,因此中华民族主义实为汉民族主义。
民族文化的分歧或融合.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强调其中华文化的正统性,并包含了自行发展的中国传统文化与多元文化影响下形成的多民族文化总合。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则是一个例子,由蒋中正发起以对抗毛泽东发起的文化大革命。
1949年后中华民国政权迁移至台湾,台湾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原有的中华文化,保护中华文化免于受文革破坏,于1966年发起中华文化复兴运动与中国共产党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分庭抗礼,主要以伦理道德与儒家思想之精华来宏扬中华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近年来开始大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其民族政策将中华文化定义为境内56民族文化总汇,主张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治下各民族都有发展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中国境内至少有30种以上民族文字,包含汉字与民族文字满文、藏文等,皆并为中华文化的遗产宝库。
形成观念.
史学家黄兴涛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中国人整体的身份认同标志,在中华民族观念上,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虽存有分歧,但在「九一八事变」与「抗战爆发」之后,当时社会皆广泛使用和认同中华民族这一整体性称谓,争战双方又完全一致在这凝聚符号一点上有共通性。他认为这表明了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命运和目标,以便与共同的民族敌人战斗到底。尤其是国共合作宣言等一系列震动全国、激动人心的政治文件中有关中华民族概念的共同使用和民族整体性的强调,对于现代中华民族观念认同所产生重大影响。亦可看出在抗日之前的内战,正是在「中华民族」这面旗帜下停止内战而再度合作了起来,并被视为国家凝聚力和生命力的某种象征,亦促进了现实的民族融合。《中共中央为国共关系问题致蒋介石电》描述:「中外人士皆认此为抗战必胜、建国必成之主要根据;此不仅为两党同志之光荣,抑且显示中华民族之伟大。因此,凡关心中华民族命运者,无不企盼国共两党之巩固的与长期的合作。」
中华民族、海外华人与双重国籍.
由于海外华人常拥有中国之外的国籍,因不同的国籍法则有不同的国籍及侨务政策,而为维护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有人主张采取允许双重国籍的政策,如中华民国政府的作法。1956年东南亚华人的双重国籍问题,使周恩来明确采取单一国籍的政策,以避免东南亚诸国对华侨华人政治忠诚度的疑虑。
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侨委会曾宣示,「Overseas Chinese」是英文中的专有名词,指「认同中华民族及其文化的人」,侨委会号召对中华民族与文化的认同,并期望华侨教育能保存中华民族文化优良传统。
界定.
中国未清楚以法律明定“中华民族”包括或排除的民族列表,行政上的「中国民族列表」是否等同于「中华民族」的民族学划分和族裔政治认同是富含政治及文化分岐的议题。
清朝.
梁启超.
梁启超为晚清君主立宪的改革派人士代表,反对鼓吹推翻清朝建立共和的革命党政治主张,主张将清朝疆域境内各民族视为一个整体来拯救的「国族主义」。
梁启超将革命党政治主张描述成对立的「小民族主义」,认为「小民族主义」鼓吹汉族独立建国,从清朝的统治中独立复兴单一民族。
杨度.
同为晚清著名立宪派代表的杨度,主张「汉」只是「刘家天子时代之朝号」,应采「中华」为「文化之族名」以反对「汉族」血统说。因此杨度也成为了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使用者,但其强调以中国自古以来以「文化较高、人数较多」的历史文化定义和梁启超的政治文化定义有所不同。杨度提倡中华民族为中华文化之族名,将中国全体人民尽成为中华民族。
杨度在1907年发表〈金铁主义说〉一文,对「中华民族」的含义做出进一步阐发。杨度超越民族的血统意识,认为「中华民族」与其说是一个种族融合体,不如看成是一个文化共同体。文化的一体性、凝聚性和不可分割性,造就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
美籍华文作家,曾任独立中文笔会副会长的余杰表示,杨度的解释堵住了梁启超的漏洞:如果从现代西方人类学、民族学的角度衡量,中华民族差不多是一个子虚乌有、无法成立的假说,连「想像的共同体」都算不上。杨度从文化角度来定义民族,打破了生物学和生理意义上的藩篱,创造出一个极具弹性的「文化疆域」。但杨度的解释,又引发了美国学者白鲁恂(Lucian Pye)的批评:「中国只是一个文化,却伪装成一个国家。」
章太炎.
晚清著名保守派代表的章太炎则以其特殊的宗教和民族主义来定义「中华民国」的新汉族道德价值,俾「建汉名以为族,而邦国之义斯在;建华名以为国,而种族之义亦在」,章太炎以中国之历史文化与种族之特殊环境所界定之「中国性」(Chineseness)上,并非狭隘地建立在生物学之种族群体之概念,以佛教思想来诠释斯宾塞之理论来进行种族革命(民族光复)。
中华民国.
孙中山与中国国民党.
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提倡「五族共和说」:「今日中华民国成立,汉满蒙回藏,五族合为一体」。之后孙中山在中华革命党正式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以后,虽曾主张重提民族主义并扬弃五族的说法将中国境内所有民族融化为一个中华民族的「民族融合」的说法,并修改五族共和说法为要求藏蒙回满等族人民尽皆一起汉化,与汉人一起自决为大民族国家1924年,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中表示,藏回蒙满等外来民族人口乃是少数,而就大多数来说,中国人皆为汉人,完全是一个民族。孙中山于中提到的「结成了国族团体」。
中华民族被孙中山使用在其政治主张中,其概念随著时间的演变不断扩大,并最终称演变成了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上的国族团体。中华民族概念的形成,即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形成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先有了中国民族主义,然后才有中华民族概念之形成。中国传统的民族主义思想,主流上是以文化认同居于首位,但主权中国建立后,国家已是一个亟需建构的政治概念,也使得国家认同不得不被提升到所有认同之首位,因此,孙中山还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了凝聚国家认同基础,就是将血统种族认同包融于文化认同之中,在中国境内借由文化认同先凝结成一中华民族,并以中华民族做为国家认同的基础。
辛亥革命后,五族共和的思想扩大中华民族的涵义,进而清朝境内的其它民族,而汉族则为中华民族的基干和主体,中华民国国旗也从十八星旗改为五色旗。五族共和的思想孙中山于三民主义中提倡将汉、满、蒙、回、藏五族归成一个中华民族,其根本意蕴是要以汉族为主体融合同化中国境内其它少数民族,形成一个统一的中华民族。
中华民国宪法的民族界定.
孙中山之中华民族思想的三民主义最终于1946年,被「制宪国民大会」列入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规范了中华民国的宪政基础,且中华民国宪法之第五条:「中华民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与第七条:「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更是彰显了孙中山在其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思想。
中华民国各民族与族群、国民及少数民族的认定反映了时代变化,解严前以汉、满、蒙、回、藏、西南边疆民族的中华民族,到解严后以国家认同为主的方式来取代民族认同。
中华民国对中华民族界定的观点.
中华民族目前在台湾为政治用语,如马英九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期间,于民族扫墓节举办遥祭黄帝陵典礼仪式,内政部新闻稿以「中华民族远祖黄帝」一词来以形容黄帝「为我中华民族树立民族观念与国家形式,也为我国创造深厚文化,可说是我中华民族之始祖。」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吴秉叡事后对行政院提出「应否废止中枢祭黄帝陵典」的质询。
关于民族界定方面,中华民国政府的原住民与蒙藏相关内阁部会多位官员都曾公开表态该民族不是「中国人」或「炎黄子孙」,但并未直接提及与「中华民族」的关系。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在介绍台湾原住民族与世界南岛语系民族的关系时即表明「台湾原住民族属于南岛语系,在人种上属台湾南岛语族人,台湾是南岛语族分布的最北端。」原住民委员会主委孙大川于2012年在立法院表态称他不认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蒙藏委员会蒙事处长海中雄也表示他和蒙古民族英雄成吉思汗都不是「中国人」或「炎黄子孙」,而是「蒙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期的主要社会主义词汇为「中国人民」和「各民族」,而自从毛泽东于1976过世后,「中华民族」一词才渐渐地取代「中国人民」和「各民族」的说法。这从较中性的居住在中国的「人民」或社会主义革命的「群众」转换成较具种族性的「民族」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变动的文化认同政治。
在法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宪法与民族政策目前仍主张中国民族为56个民族,并进行民族识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中华民族有56个民族。
然而在「单一中华民族」与「各民族」的相关民族政策上,关于相关的「中华民族的民族认同是一个学术理论热点」。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中央级综合性报纸《中国民族报》及相关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学术及文化讨论,在2000年以来有要求在法律及政策上确立中华民族的「国族」地位。
学者胡鞍钢、胡联合与马戎推动了使用「第二代民族政策」取代「第一代民族政策」的诉求, 旨在「淡化族群意识和56个民族的观念,强化中华民族的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效仿美国的民族大熔炉模式」,要求「政治上推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的向每个民族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经济上促进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流,推进各族公民混居杂居」及「文化上坚决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对每个民族进行文化改造,强制推行普通话,防止宗教极端主义」。
BBC刊出一篇由政治学者刘军宁所撰写的文章,指现时中国的民族制度是根据当初列宁、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但这种民族划分的制度非旦没有解决预期的问题,相反国内的民族问题反而呈现出加速恶化的态势。他认为在各族群之间实行差别待遇。不仅造成了族群之间的鸿沟,而且还区分出多数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差异、敌意与对立,并最终从摩擦走向冲突,两边不讨好。认为应取消民族身份的划分,建立国族的身分概念,实行人人平等,才是长治久安的基础。
五族共和民族大同.
中华民国建立以后,黄兴、刘揆等革命党成员于1912年3月19日创立了“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此会重要发起人亦包含了少数民族成员(如:满族恒钧等)。因为清朝末年的立宪运动的恒钧等人从事「大同报」社活动。辛亥革命后,百废待兴,当时的孙中山于同年4月初批准该会立案,除了赞同之外,在民国初年政府财政极为拮据情况下还提拨经费支援。同时一些地方官员也发布《化除种族见解之文告》与政策以配合政府实行大同主义。某些革命党人士甚至主张禁止鼓吹排满、有违五族共和宗旨的书籍可见当时促进各民族间平等共处的社会需求,当时诸多社会组织大为提倡以「五族共和」为目标,并以民族平等融和为宗旨。众多组织中较为特别的是于1912年5月12日在北京成立由袁世凯下令组成的「五族国民合进会」,不仅是因为由最高首长授意,其成员也是真正由五大民族重要人士所组成,而且该会在《申报》上分析了血统、宗教和地域以论说来证实五族共同起源、共同祖先的历史。
参考文献.
引用.
外部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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