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坟场列表
香港坟场分为政府管理的公众坟场与私人经营的坟场;此外,还有公办、私办的火葬场。
由于香港土地短缺,1976年香港政府已经停止处理允许永久土葬的私人坟场,并鼓励火化。因此,根据食环署政策,凡于公众坟场土葬满7年的骸骨,必须捡拾迁移,以便节省土地资源。经过检讨后,行政会议建议由2000年9月12日起,所有在执行职务时因「英勇过人行为」而丧生的公务员和非公务员,均可在获准永久土葬。何谓「英勇过人行为」 则由行政长官按英勇勋章标准厘定。
食物环境衞生署.
食物环境衞生署辖下共有10所公众坟场、6所火葬场。
国殇纪念坟场.
由管理的4所坟场:
私营坟场.
非牟利组织管理的坟场.
香港的私营坟场,有不少是由非牟利组织管理的。当中又可以分为宗教信仰相关和并非与宗教信仰有关连的坟场。
与宗教团体相关的坟场相当多元,当中有较多是与基督宗教相关的,例如道风山基督教坟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网际网路档案馆;互联网档案馆;互联网档案馆;)(接纳天主教、基督新教和东正教及其家属)、跑马地天主教圣弥额尔坟场及香港华人基督教联会九龙坟场等。亦有佛教坟场,有道教的骨灰龛堂思亲公园,有回教坟场,有犹太坟场,有印度坟场,甚至有祆教坟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网际网路档案馆;互联网档案馆;互联网档案馆;)等。
非宗教团体相关的坟场,有与军人相关的军人坟场和廓尔喀军人坟场,有为香港欧亚混血儿提供安葬服务的昭远坟场,有骨灰龛场宝福山,和华人永远坟场等。
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
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是根据《华人永远坟场条例》所成立的法定非牟利组织,为香港华裔永久性居民提供各类墓地服务,其辖下有四所坟场:
认可殡葬区(原居民坟场).
香港《基本法》第四十条规定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而于1987年的新界原居民权益研讨会的文件中,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安葬权利是合法传统权益之一。香港政府于1977年订立《公众卫生及市政事务条例》付予新界原居民可申请将其去世的家属葬于乡村附近山边而无须在公众坟场安葬的权利。条例确保了新界原居民及1898年前开始于香港居住的渔民享有安葬权利,他们及其家属去世后可于其居住乡村附近山边、由政府划定的认可殡葬区 (Permitted Burial Ground)下葬。
于1983年后去世合资格的的新界原居民和渔民,其后人需到其所属地区的民政事务署领取原居民安葬许可证,并须要在坟上刻上许可殓葬编号以证明其先人合法下葬的身分。政府在1983年及以后划定共有525个原居民认可殡葬区,总面积约4,000公顷,均指定予不同乡村或渔村的原居民或渔民下葬。认可殡葬区分布在新界各区,包括离岛、北区、西贡、沙田、大埔、屯门、元朗、荃湾及葵青。其中以元朗区的面积最大。但有部份认可殡葬区与70年代开始划定的郊野公园和1990年代开始制订的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重叠。该等重叠地方,有部份是规划作绿化地带,而有813公顷更已划作「自然保育区」,按规定不能兴建新坟墓,只可以修葺旧坟墓。但有原居民继续在被纳入「自然保育区」的「认可殡葬区」内修建新坟墓,亦会在「认可殡葬区」以外的地方兴建坟墓,违反《城市规划条例》及「山边殡葬政策」,且有关坟地并没有呎吋和建构物限制。惟多年来亦没有部门调查或制止。由于「自然保育区」多是树木密布的山坡,兴建坟墓要先斩树毁林,而在坟墓建成后,拜祭后遗留的火种经常引起山火,再进一步破坏林木。
2016年申诉专员公署作出主动调查报告,认为申请人必须于许可证夹附的地图所示的认可殡葬区范围之内安葬身故者遗骸,并在墓碑上刻上许可证编号。此后政府开始在部分龙认可殡葬区设立界线标记,并核对坟墓资料。有关认可殡葬区的地图亦上载到民政事务总署网页和地政总署的地理资讯地图和手机认用程式MyMapHK供市民在室内或现场查阅。
2021年政府开始在西贡大头洲,大埔三门仔和㓥鸡井认可殡葬区移走怀疑非法坟墓。
部分认可殡葬区
香港佛教坟场下葬名人.
位于港岛柴湾歌连臣角道IL7755号地段,占地面积2.65公顷
外部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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