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民
冯建民,PMSM(1957年1月15日—2006年9月8日),已故香港警务人员,阶至总警司。妻子为总督察苏美薇。
生平.
冯建民于16岁(1973年)时在一所玛利诺中学完成中四后因一股当警察的冲动驱使他放弃了学业,加入第一届的警察少年训练学校,次年毕业,并以优异成绩完成香港中学会考课程。他在香港仔警察训练学校时获得俗称「银鸡头」的「最佳结业学员」奖。后来晋升督察时又获得「荣誉警棍奖暨施礼荣盾」。冯建民于1974年至1979年的5年间,分别驻守过毒品调查科、尖沙咀警区及警察机动部队。
不到21岁,就获提拔晋升为警长,并且出任少年警察训练学校教官。于1983年,升为督察,三年后升至总督察;于2003年,升为总警司,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主管。期间,坊间称他为「O记一哥」。上任后,冯建民对季炳雄案极为重视,并且派员跟踪其同党吴振强。警队后凭吴振强与外界的电话联络,成功勾出季炳雄的行踪,最终成功缉获头号通缉犯季炳雄。此外,他亦成功在名为「火苗」的扫黄行动中,成功消灭了一个年赚逾亿,操纵近千名妓女的大型卖淫集团,风头一时无两。
冯建民曾经获得邀请到英国布林斯山英国警察训练及发展中心,在一个海外高级警务人员国际策略领袖课程中作专题演讲,讲解亚太区跨境罪行的情况。他亦曾接受布林斯山英国警察训练学校以及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训练,是警队中极少数可以被保送到后者参与训练的警务人员。
2005年末,他被指在「Ba叔案」中收受贿款,被廉政公署调查,被警队暂止一切的职务,假后被调往总部支援课,负责内勤事务。2006年3月8日下午,他被发现半昏迷于大埔汀角路一间村屋内,怀疑曾经企图自杀。警察在现场发现有烧炭的痕迹,并且发现有药丸,但是没有遗书。冯建民被送往那打素医院,情况严重但无生命危险,警方将案为企图自杀案。2006年9月8日下午,冯建民在葵涌祖尧邨堕楼身亡,终年49岁。于9月29日,在世界殡仪馆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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