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
政务司司长(,缩写为--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的首长。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地位仅次于行政长官的首席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其支援部门为#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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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现属行政会议官守成员,也是可以署理行政长官职务的三名司长中最高级的一位。政务司司长休假时,会由政务司副司长署任。该职位为香港特区政府中人事变动最多的官员,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至今已先后有8位不同人士出任。
政务司司长同时兼任扶贫委员会主席、青年发展委员会主席以及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主席。
历史.
政务司司长的职权源自香港殖民地时代的布政司(早期称为辅政司,英文为Colonial Secretary,1976年8月27日改称Chief Secretary),为香港政府首长、首席公务员、行政局及立法局当然议员,统领布政司署(早期称为辅政司署)和全体政府公务员,辅助香港总督,执行香港总督会同行政局的决定。
1985年初设立副布政司,负责协调涉及两个科或以上的事务,和处理有关政制、选举等事务。副布政司的工作单位称为副布政司办公室。1989年,宪制事务科成立,副布政司改称为宪制事务司,即现时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前身。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改名“政务司司长”,英文改称“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大致沿袭布政司的职务,但政府首长之位由行政长官取代,亦不再是行政会议当然成员;布政司署则改称政府总部。虽然根据《香港基本法》第60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但香港特区政府从无设「政务司」的部门或职位,而政务司司长的支援部门则名为「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而非「政务司」,有别于律政司的设立。
2002年7月1日以前,政务司司长属于政府公务员,为公务员中最高职位(D10薪级),各决策局长亦为其下属,政治及行政地位在各局长之上。但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1997年至2005年在任)推行高官问责制后,政务司司长成为政治任命官员,各局长改为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有人认为,政务司司长职责减少,只是负责行政长官所指定的工作,没有固定范畴,没有行政长官的命令亦不可干涉各政策局,只是排名上和薪金比各局长高一些,曾被戏称为没有实权的「无兵司令」。
2005年6月,曾任政务司司长的曾荫权上任新任行政长官,表明政务司司长将重新在政府担任较重要的政治角色和职权。他在任期内恢复了各决策局局长向政务司司长汇报及负责的安排,并增设政治助理一职以协助其政治联系及公关工作。
2021年6月,李家超成为首位「武官」出身的政务司司长,被外界质疑香港特区政府是否在国安法时代下变成「警察政府」。
政务司副司长.
政务司副司长( ,缩写为--
)是政务司司长的副手,地位仅次于三位司长的高级主要官员。其支援部门为政务司副司长办公室,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政务司副司长现属行政会议官守成员,在政务司司长因外访及休假缺勤期间会署理其职务。在政务司副司长因外访及休假缺勤期间由年资最长的决策局局长署理副司长职务,政务司副司长未设立之前,通常由年长的局长署理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