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屋乡
头屋乡(台湾客家语四县腔:teuˇ vugˋ hiongˊ),旧称「崁头屋」,位于台湾苗栗县中央偏北,后龙溪的下游段。境内居民以客家人为主,约占全乡人口的98%,为全台湾客家人口比例第二高的乡镇(仅次于同县的三湾乡)。经济产业主要为农业,并以产茶为主。
历史.
早期汉人开发系沿后龙溪及其支流两畔进行,开发顺序为河川下游地区早于上游地区。头屋乡乡治所在地为后龙溪与老田寮溪的交会处,有较为宽阔的河谷平原,是该乡的最早开发处,由于当地为位于一小崖下的聚落,而「崁」字的客家话意思为小崖,故名「崁头屋」,直到1920年则简化为「头屋」迄今:79。
汉人入垦前的头屋乡原为猫阁社社民狩猎地区。猫阁社乃1770年由猫里社与嘉志阁社等2社合并而来,前者主要分布于今日苗栗市以南地区,后者则主要分布于苗栗市以北地区。1782年,猫阁社居民迁入二冈坪一带形成番社。1786年林爽文事件爆发时,后龙、新港、猫阁等社起而附和,而与中港溪以北各社互相攻杀,随后各社原住民移居苗栗东南一带山地,其中马陵、圳头、苑曹等3社移居至头屋乡老田寮至狮潭乡新店一带:120。汉人入垦头屋乡则在清乾隆年间后,即客家籍先民入垦苗栗县的最兴盛时期。1737年,广东人张清九等人入垦崁头屋,是汉人入垦头屋乡最早的文献纪录,并主要拓垦境内西半部平原地区。道光年间后,梅县陈特贤等人逐渐向东深入山区开垦,并主要于外狮潭一带:122-126。
荷西时期,头屋乡仍为原住民聚集地,荷兰人设治于安平一带地区,西班牙人则设治于基隆、淡水等地,而头屋位居中间地带,并无设治之机。明郑时期1661年,郑成功始治台湾,设一府两县,府即承天府,以二层行溪(今二仁溪)为界,北为天兴县而南为万年县,故头屋属天兴县。1670年,郑经命刘国轩出镇半线(今彰化县),刘国轩遣将经略蓬山八社与后垅五社,始有原住民蕃社结聚头屋:234。
1683年,施琅领清兵灭明郑,承天府改为台湾府,下有台湾、凤山、诸罗等3县,头屋隶属诸罗县。1723年,增设彰化县与淡水厅,两县厅以大甲溪为界,淡水厅为大甲溪以北地区,故头屋属淡水厅。乾隆末年发生林爽文事件,设置后龙堡掌管汉人街-{庄,头屋隶属淡水厅后龙堡。1878年,清廷增设台北府,下辖淡水县与新竹县,即原淡水厅地区,苗栗地区分为竹南一堡至四堡,头屋则属新竹县竹南二堡。1889年,原新竹县地区增设苗栗县,苗栗县下辖苗栗一堡、苗栗二堡、大甲三堡,头屋隶属苗栗县苗栗一堡:234-235。
日治时期,台湾改为3县1厅,即台北县、台湾县、台南县、澎湖厅,头屋属台湾县苗栗支厅。1896年台湾县改称台中县,属台中县苗栗支厅。1897年,台湾改为6县3厅,废除支厅,属新竹县苗栗堡及苗栗办务署。1898年,改为3县3厅,新竹县中港溪以北与以南地区分别被划入台北县与台中县,属台中县苗栗办务署。1901年,台湾行政区划改为20厅,头屋属苗栗厅后龙支厅。1909年改为12厅,属新竹厅苗栗支厅苗栗一堡:236。1920年起,日本人改行政制度,今苗栗县地区归新竹州管辖,并将区改为-{庄,头屋-{庄属新竹州苗栗郡。头屋-{庄辖头屋、外狮潭、二冈坪、老田寮、仁隆、枋寮坑等6个大字:236-238。
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接管台湾,头屋-{庄改为「头屋乡」,隶属新竹县苗栗区。1950年,台湾行政区划改为16县5省辖市,头屋乡改隶苗栗县,共辖9个村,面积52.5046平方公里。1977年,仁隆村归并入明德村,头屋乡行政区划共为8村:237。
地理.
地形.
头屋乡位于苗栗县中央偏北部分,东边与狮潭乡相邻,南面与公馆乡相接壤,西与西北方与苗栗市及后龙镇相连,北面则以造桥乡为界:21-23。乡域轮廓为一倒梯形状,北边较宽而南边较窄:21。全乡地形呈东高西低,主要地形为丘陵,海拔高度约在100至300公尺之间,整体地形可分为八角崠山脉区、丘陵区、河阶台地区及冲积平原区:24-28。
气候.
头屋乡的气候为副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其北、东、南三面皆有高山屏挡,故较少重大气候灾害,而其气候灾害主要为山区经过豪雨后的土石崩落:67。根据1962年至1994年的气候资料显示,头屋乡的年均温约为摄氏22.2度,月均温最高为7月的摄氏28.3度,最低为1月的摄氏15.0度:68、69。年平均雨量约为1,703.1毫米,降雨分布由东部山地向西部低丘递减,3月至8月为雨季,雨量最多为6月的289.8毫米,最少为11月的40.0毫米:68、71-72。
人口.
根据苗栗县政府民政处统计,2023年底头屋乡户数约3.7千户,人口约9.8千人,乡内人口最多与最少的村分别是头屋村与鸣凤村,2023年底两村人口分别为2,830人与289人。
头屋乡历年人口变化(1981年-2030年)
政治.
乡政组织.
头屋乡公所是头屋乡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乡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县政府及中央机关委办事项,头屋乡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苗栗县政府。乡长由全体乡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头屋乡公所并置乡政会议,为乡政最高决策机构,在乡长之下,设有5课3室等8个内部单位及2个附属机关。
头屋乡民代表会是头屋乡的最高民意机关,代表头屋乡全体乡民立法和监察乡政。乡民代表由公民直选选出,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头屋乡民代表会共有11位乡民代表,分别为第一选区6席乡民代表、第二选区1席乡民代表、第三选区2席乡民代表、第四选区1席乡民代表、第五选区1席乡民代表,主席、副主席由11位乡民代表互选产生。
行政区.
现今头屋乡行政范围的确立,来自于1920年,日本将台湾十二厅改为五州二厅,设头屋-{庄属新竹州苗栗郡:236。头屋-{庄辖头屋、外狮潭、二冈坪、老田寮、仁隆、枋寮坑等6个大字:238。1945年,头屋-{庄改为「头屋乡」,属新竹县苗栗区。1950年调整行政区域,头屋乡改隶新成立的苗栗县:237。头屋乡的行政区划辖有头屋村、狮潭村、北坑村、曲洞村、飞凤村、象山村、明德村、鸣凤村等8村,共计120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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