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会
台北市议会是中华民国台北市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全市首要的民意机关,由于该会为首都的地方议会,经常成为全国瞩目的问政殿堂。目前为第14届市议会,全体议员于2022年12月25日就职,议长为中国国民党籍的戴锡钦,副议长为中国国民党籍的叶林传。
沿革.
1945年12月26日,为奠定地方自治基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台湾省各级民意机关成立方案》。1946年4月15日,根据国民政府公布的《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及《参议员选举条例》,成立台北市参议会。台北市参议会虽为民意机关,但在当时仅具咨询性质而已。
1949年12月7日,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地方自治制度并未遵循宪政体制运作。
1950年4月24日,国民政府公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作为在台湾推动地方自治的依据,台北市参议会随之进入省辖市议会时期。
1967年7月1日,台北市由省辖市升格为直辖市,迄至第一届直辖市议会成立为止(1969年12月25日)为过渡时期,由台北市临时市议会践行职权。但有关直辖市自治的法制并未完备,仍以1967年6月22日行政院订定发布的行政命令《台北市各级组织及实施地方自治纲要》作为直辖市自治的法源。
1970年1月5日,改制后之台北市议会举行第一届第一次大会:784。
1994年4月14日,《直辖市自治法》公布施行,台北市议会在地方自治的立法权、财政监督权及行政监督权始获得法律保障,并真正落实《中华民国宪法》第118条:「直辖市之自治,应以法律定之。」为因应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时代潮流,1998年1月25日公布施行的《地方制度法》将直辖市与省县(市)自治分流的规范整合为一,开启台湾地方自治发展史。
职责.
台北市议会为地方立法机关,代表台北市民监督市政,由代表多元社会的各区议员行使立法职权。在经由提案、讨论、辩论、协商的过程中,依「服从多数、尊重少数」的多数决民主原理,使多元的民意能够成为市民共同遵循的政策与法律,保障地区住民的权益。近年来,议会在致力反映民意、监督市政、府会关系和谐、政党协商、城市交流之余,也戮力提升议事资讯公开及电子化等工作。希透过立法监督,督促市政府兴利除弊、增进市民福祉、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克尽地方立法机关职责。
议员.
台北市议员每四年改选一次,与市长同时改选。第14届市议员于2022年11月26日的直辖市议员选举选出。中国国民党为议会最大党,其次为民主进步党,此外议会内还有台湾民众党、新党、社会民主党以及无党籍议员。
席次分布.
自第14届起,台北市议会议员为61席,划分为8个选举区:
所在地之变迁.
过去最早的议会场所,是使用现今的台北市中山堂开会。民国53年(1964年),台北市议会迁至中山南北路与忠孝东西路口的新建之市议会大楼(台北市中正区忠孝西路一段2号),至此台北市议会才正式拥有独立的会议及办公场所,该地在1880年代清朝时期是科举考场「考棚行署」。
1990年,台北市议会再迁移至位于台北东区逸仙路与仁爱路四段交界处的市议会新厦(台北市信义区仁爱路四段507号),与台北市市政大楼为邻。原中山南路忠孝东路口的大楼后来改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使用,2007年中正第一分局迁离,洪致文等文史工作者向台北市政府争取原地保留该大楼但未成,2016年2月2日至4月9日被拆除。金毓泰公司于2017年向台北市政府标得地上权50年,2022年1月动工兴建办公大楼,预定2025年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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