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男
陈哲男(1941年3月30日—),台湾政治人物,台南市善化区人,与夫人陈辜美贵育有二子一女。子陈其迈为现任高雄市市长,曾任民进党不分区立法委员等职,女陈书芸曾任高雄县政府文化局局长。
陈哲男于母校国立屏东大学设置「陈哲男校友文学奖」,鼓励学弟妹文学创作。
2014年11月,因为政治献金问题,被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政治生涯.
中国国民党时期.
陈哲男于1968年起加入中国国民党。1987年当选教育团体立法委员,之后转跑道为高雄市区域立委。后加入李登辉所钟爱的集思会。他于立法院中提出「一中一台」违反党纲,同时因证券交易税法案违反党纪被停权。他更公开称大老郝柏村(时任行政院长)、李焕、沈昌焕与许历农为「卖台四奸」,故李登辉在国民党中常会只好裁示开除他的党籍。
1992年11月27日,陈哲男遭国民党开除党籍。
离开民主进步党之后.
陈哲男位居高官却接连与弊案牵扯,使民进党形象大伤。陈哲男的相关新闻报导对于2005年中华民国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中民进党失利有相当大的影响。
陈哲男涉及的司法案件.
梁柏薰司法黄牛案.
2002年,前新偕中建设董事长梁柏薰涉及华侨商业银行超贷案、新偕中建设伪造文书案,为了免除官司,透过新瑞都股东苏惠珍找上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并先后交付总计新台币六百万的支票予陈,结果仍被判刑,逃往中国大陆。2004年总统选举期间,梁柏薰指控陈哲男收取不法政治献金,假借要帮他摆平官司,却不办事。台北地检署开始侦办。2006年梁柏薰回国投案,检方将陈哲男依贪污罪嫌起诉。
被监察院弹劾.
2008年11月14日监察院召开审查会以10票对2票通过弹劾陈哲男,并送交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主查监委周阳山表示,弹劾陈哲男三项理由,第一,接受高捷外劳仲介业者招待,未经请假擅自出国,并与前高雄捷运副董事长陈敏贤涉足赌场等不当场所;在国策顾问任内,也未经报备,两度赴越南旅游;第二,指派总统府会计处专员高慎慎在上班时间为他处理私人财务并买卖股票;第三,利用他人帐户买卖股票,未依法办理财产申报,显已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的规定,所以依法
案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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