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
茅盾文学奖
茅盾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长篇小说奖,是中国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首届茅盾文学奖于1982年颁发。
设立背景.
1981年3月14日,中国现代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主席茅盾立下遗嘱:
3月27日,茅盾逝世。同年10月,中国作家协会遵照茅盾遗愿,启动茅盾文学奖。
评选条例.
根据评选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作家创作的、在中国大陆公开发表与出版的13万字以上的作品,均有资格参评。
此后,中国作家协会筹组评委会进行两轮无记名投票选举,获奖作品必须获得2/3以上选票才可当选,因秉持“宁缺毋滥”原则,每届获奖作品数在3至5部不等。
设立初期每三年评选一届,后改为每四年评选一届。尽管茅盾文学奖为专家奖,但考虑到读者感受,按照《评奖条例》的规定,办公室将进入终评的作品予以公示,以便广泛听取读者意见。读者可采用书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表看法。评奖办公室将汇总反馈的意见,向评奖委员会报告,作为评选参考。
统计.
至第十一届止:
批评.
茅盾文学奖由作协主办,带有官方色彩,其授奖标准被批评遵循官方价值观、墨守「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美学,许多中国当代文学的代表作落选,获奖作品中则有不少文学价值不高之作;甚至部分得奖作品因书中内容违反官方价值而被迫修改,以「修订本」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