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
奏鸣曲
奏鸣曲()是乐器音乐的写作方式之一。在古典音乐史上,此种曲式随著各个乐派的风格不同,也有著不同的发展。奏鸣曲的曲式从古典乐派时期开始逐步发展完善,19世纪初,给各类乐器演奏的奏鸣曲大量出现,奏鸣曲俨然成为了西方古典音乐的主要表现方式。到了20世纪,作曲家依然创作著给乐器演奏的奏鸣曲,但相较于古典乐派以及浪漫乐派时期,20世纪的奏鸣曲在曲式方面已有了不同的面貌。
小奏鸣曲(sonatine,或sonatina)则是指技术难度较为简单,或者规模较为短小的奏鸣曲作品。
辞源.
源于「发出声响」()一词。
简史.
巴洛克时期.
17世纪初,奏鸣曲是指为一或二件旋律乐器,以及一个数字低音声部而写的乐器作品,也就是一种重奏曲。以人数规模来说,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主要有两种:
巴洛克初期的奏鸣曲,可由单一乐章或是多乐章而组成,当时所谓的「乐章」其实未有固定的排列顺序及形式,奏鸣曲的各乐章可自由的跟舞曲混合。17世纪中开始,奏鸣曲可供不同场合使用之需,而分为:
再以乐器的观点来看,小提琴在巴洛克初期是最被看重的一种旋律乐器,因此当时有大量的键琴-小提琴奏鸣曲出现。随著键琴的兴衰、钢琴的崛起,在这类作品中键盘与小提琴的占比一直受到学界关注、讨论。除此之外,更有无伴奏的小提琴奏鸣曲存在,其中最著名者当属巴赫的六首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与组曲。至于键盘乐器方面,早期的键盘乐器奏鸣曲数量并不多,一直到巴洛克盛期,由多梅尼科·斯卡拉蒂写下数百首单乐章的键盘奏鸣曲之后,此类奏鸣曲才跃升为主流。
古典时期.
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古典乐派的音乐无论是在创作风格或是技巧上,都和巴洛克音乐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此时期的音乐家更倾向于运用简明的曲式从事创作,曲式的结构与规则也在古典时期渐渐确立成形。音乐理论家在其著述《音乐概论》("Allgemeine Theorie der schönen Künste")当中提及:
承上,以三或四个乐章来看,各乐章有以下的特性:
除了少数例外作品外,上述的曲式结构在18世纪后期渐渐固定下来,举如海顿、克莱门蒂、莫扎特以及贝多芬等人的多乐章作品,均采用此格式创作。后人可由罗曼·罗兰之言一窥奏鸣曲的当代风格:
-{H|zh-hans:重定向;zh-hant:重新导向;}--{H|zh-cn:字符;zh-tw:字元;}--{H|zh-hans:文件; zh-hant:档案;}--{H|zh-hans:快捷方式; zh-hant:捷径;}--{H|zh-hans:项目;zh-hant:专案;zh-tw:计划;zh-hk:计划;zh-mo:计划;}--{H|zh-cn:计算机; zh-sg:电脑; zh-tw:电脑;}-
浪漫时期.
浪漫时期的奏鸣曲大多数仍保留四乐章形式,但各乐章的长度明显增加了许多。在曲式方面,古典乐派的曲式结构仍被采用,但是大多数人仅约略遵循曲式的规范,有的作曲家将曲式的结构完全拓展开来,有的作曲家则省略部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