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
那曲市
那曲市(藏语:#重定向 ,威利转写:nag chu grong khyer藏语拼音:Nagqu Chongkyêr,意思为“黑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市人民政府驻色尼区浙江西路3号。面积39.2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51万人,其中藏族占96.77%。2018年5月7日建市,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占全西藏自治区面积的29.3%,与辛巴威相当。
历史.
“那曲”因境内那曲(怒江上游)而得名,旧译“黑河”(『那』为藏语黑的意思,『曲』就是藏语的河,所以意译为黑河),明末清初和硕特蒙古称喀喇乌苏,清代作哈拉乌苏、喀拉乌苏,为“那曲”这一藏语地名的蒙古语翻译(“喀拉”为黑,“乌苏”为水)。那曲历史悠久,从20世纪50年代,地质学家和考古学家就在藏北高原发现许多打制石器,其形状和制造工艺,普遍带有游牧文化的特征,基本上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或晚期的文化遗物,距今大约1-5万年。那曲地区明确见于史料最早的,便是古老的象雄政权,在汉文史籍中称之为羊同。在藏文史籍中,将这一地区称作“卓岱”,意为“牧业部落”,称这里的居民为“卓巴”,意为牧民,或“羌巴”,即北方人,或“羌日”,意为北方部落。在象雄鼎盛时期,象雄人将其地域划分为内、外、中三部。那曲地区,大致属于中象雄和外象雄。中象雄的中心“当惹琼宗”,就在那曲地区西南隅的当惹雍错湖畔一带。象雄势力衰微后,地域西缩。在7世纪前后,这一地区的东部地域归属于苏毗部落统治。后来,吐蕃部落逐渐强盛,统一全藏,建立强大的吐蕃王朝,藏北也被纳入其统治之下。松赞干布时期,将吐蕃分为四台和61个东岱(相当于千户),原苏毗部落故地设“孙波如”,共辖11个东岱,作为吐蕃向西域和河湟江岷地区扩张的基地,这一带显得特别重要,史称“军粮马匹,半出其中”。宋朝(960-1279)以后,那曲和羊八井、帮仓(今当惹湖和昂则湖一带)、朗如(今班戈县一带)被称作北方四部落。
地理.
位置.
那曲市地处西藏北部,位于青藏高原腹地,是长江、怒江、拉萨河、易贡河等大江大河的源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交界,东邻昌都市,南接拉萨市、林芝市、日喀则市三地市,西与阿里地区相连。 地理位置约东经83度55分至95度5分,北纬29度55分至36度30分。
地貌.
那曲市地处西藏北部的唐古拉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山脉之间。中部属高原丘陵地形,多山,但坡度较为平缓,大多数山呈浑圆状。西北部海拔较高,由于地处念青唐古拉山脉的分支山脉或余脉,山峰较多,地势险峻,高差显著,海拔高度均在5,500米以上,最高的桑顶康桑山,海拔约6,500米。北部属唐古拉山区域,系典型的高原山川地形,呈不规则椭圆形。唐古拉山脉呈屋脊状,横卧其间,地势中部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由中部的6,600米,逐步下降到北部的4,700米、南部的4,500米,平均海拔在5,300米以上。这一地区的山脉由东向西延,主要有唐古拉山脉、托尔久(小唐古拉)山脉,桑卡岗(申格里贡山)山脉。
东部属高原山地,海拔在3,800-4,500米之间,平均海拔约4,100米,地势呈自西北向东南倾斜状,海拔渐次降低。该地区西部海拔4,400多米,多低山丘陵;东部海拔3,800多米,多高山峻岭,沟壑纵横,河流交错。因地形较为复杂,区域内除少量地方有部分高山草原外,其余均高山突兀,山势险峻,高山与高山之间形成深深的峡谷,谷底与山顶之间的高差多在1,000米以上。
南部属藏北高原与藏东高山峡谷交汇地带,部分地区海拔在5,000米以上,属高原丘陵;部分地区高山突兀,山势陡峻,高山与高山间形成狭长的深谷;在邻近林芝地区的地方,海拔高度急剧下降,海拔仅有3,000米左右,分布有较大块的谷地平原。
气候.
那曲市海拔较高,热量不足,气候严寒干旱,其含氧量仅为海平面的一半,藏北高原是西藏气候条件最恶劣的地区之一,是典型的高原寒带气候区。高寒缺氧,气候干燥,昼夜温差大,多大风天气,年平均气温为-0.9℃至-3.3℃,年相对湿度为48-51%,年均降雨量仅在100-200毫米之间,年日照时数为2,852.6-2,881.7小时,全年气候干冷,无绝对无霜期。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是藏北的干旱刮风期,一旦下雪就很容易成为雪灾,这期间气候干燥,温度低下,缺氧风沙大,延续时间又长。5至9月相对温暖,是草原的黄金季节,气候温和,风平日丽,降雨量占全年的80%,绿色植物生长期全年约为一百天左右,全部集中在这个季节。
政治.
行政区划.
那曲市下辖1个市辖区、10个县。
人口.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常住人口为504,838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62,38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2,457人,增长9.18%,年平均增长率为0.88%。其中,男性人口为256,495人,占总人口的50.81%;女性人口为248,343人,占总人口的49.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3.28。0-14岁的人口为172,537人,占总人口的34.18%;15-59岁的人口为298,754人,占总人口的59.18%;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3,547人,占总人口的6.6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657人,占总人口的4.69%。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6,030人,占总人口的22.9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88,808人,占总人口的77.02%。
民族.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693人,占3.11%;藏族人口为485,903人,占96.25%;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3,242人,占0.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711人,增长20.88%,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3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9,746人,增长8.84%,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藏族人口增加38,474人,增长8.6%,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5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