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简称QFII)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起推行的一项制度,使得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可以在中国证券市场进行投资(例如投资A股)。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这一名称也可以指获得资格的机构。
背景.
中国证券市场自1992年开始对外有限开放,境外投资者可以进行B股的投资,以美元和港元计价。2002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出席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年会时,谈到了设置QFII制度的意向,使得境外机构可以对用人民币计价的A股市场等进行投资。当年7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了引进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座谈会,解决了许多QFII的技术问题,当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随后制定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02年11月28日发布。
根据规定,提出申请的机构需要符合下列要求:
发展.
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5月起开始批准符合QFII资格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6月起开始确定各机构的投资额度。2003年7月9日,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第一次在中国A股市场进行交易。在2006年,经过修订后的版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也于2009年发布了相应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截至2012年,在中国的在A股市场,QFII已经是第三大机构投资者,并获得了超过1500亿人民币的收益。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5月表示,将会降低QFII的审批门槛,额度将达到800亿美元。央行酝酿取消QFII资格和额度审批。
2019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取消QFII及RQFII的投资限度限制,但由于当时的投资限制没有用完,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洪灏认为措施不能吸引外资流入。
2020年9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于2020年11月起正式取消QFII及R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同时QFII与RQFII合并为QFII制度。
RQFII.
RQFII(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是指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境外机构投资人可将批准额度内的人民币投资于境内的证券市场。目的是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促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满足境外投资者对境内市场的投资需求。第一批额度200亿人民币,主要用于投资中国大陆债券市场。第二批额度500亿,用于在香港发行投资A股的ETF。为稳步推进RQFII试点,监管部门于2012年11月14日增加2000亿元RQFII投资额度,至此总额度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
2017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提高香港RQFII投资额度,至5,000亿元人民币。
日本时间2018年5月9日下午,李克强宣布:中方同意给予日方20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支持日本金融机构积极通过RQFII投资中国资本市场。中方对在东京设立人民币清算行持积极态度。
2020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于2020年11月起正式取消QFII及R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同时QFII与RQFII合并为单独QFII制度。
获得批准的机构.
截至2023年2月,共有757家机构获得QFII资格,以下是获得资格的机构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