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园乡 (台湾)
新园乡(#重定向 )位于台湾屏东县西部沿海,北临万丹乡,西隔高屏溪邻高雄市大寮区、林园区,东邻崁顶乡,东南连东港镇,南滨台湾海峡。
本乡位处屏东平原西侧,系由高屏溪及东港溪合力冲积而成,除东侧的鲤鱼山小坵外,地势十分平坦,气候上则属热带季风气候。
历史.
新园乡的地名由来有两种说法:一说是约在明末清初时代,有福建汉族移民黄上房、萧发现等四人率众来此地开垦,在本乡下淡水溪畔建立家园,故称之为「新园」;二是早期此地并无水源灌溉,而汉人惯称水田为「田」,旱田为「园」,故将此地称之为「新园」,意指新开垦的旱田。
1920年台湾地方改制,在此地设置「-{新园庄」,划归高雄州东港郡管辖。1945年8月,日本投降,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接收台湾与受降,同年10月将新园-{庄改制为新园乡,隶属于高雄县东港区。1950年3月,崁顶地区自本乡分出,设置「崁顶乡」;同年8月,高、屏分治,新园乡、崁顶乡均改隶属于新成立的屏东县。
人口.
根据屏东县东港户政事务所统计,2023年底新园乡户数约1.2万户,人口约3.3万人,乡内人口最多与最少的村分别是盐埔村与内-{庄村,2023年底两村人口分别为4,716人与873人。
政治.
乡政组织.
新园乡公所是新园乡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乡自治的行政机关,同时负责执行县政府及中央机关委办事项。新园乡的自治监督机关为屏东县政府。乡长由全体乡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新园乡公所并置乡政会议,为乡政最高决策机构,在乡长之下,设有5课4室等9个内部单位及3个附属机关。
新园乡民代表会是新园乡的最高民意机关,代表新园乡全体乡民立法和监察乡政。乡民代表由公民直选选出,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新园乡民代表会共有11位乡民代表,分别为第一选区3席乡民代表、第二选区3席乡民代表、第三选区2席乡民代表、第四选区3席乡民代表,主席、副主席由11位乡民代表互选产生。
行政区.
现今新园乡行政范围的确立,来自于1950年3月24日,将原属新园乡的崁顶、过溪子、洲子、力社等地划出崁顶乡。同年再度调整行政区域,新园乡改隶新成立的屏东县。新园乡的行政区划辖有瓦磘村、仙吉村、田洋村、港墘村、内-{庄村、新东村、新园村、港西村、五房村、乌龙村、兴龙村、中洲村、南龙村、盐埔村、共和村等15个村,共计292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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