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邦
英联邦
,是一个现代的国际组织,由56个英语系的主权国家联合而成。
英联邦不是一个统一的联邦国家,而是一个国际组织,英联邦也无权约束旗下任何成员国内政。英联邦元首通常由英国君主兼任,其首任元首是乔治六世,现任是查尔斯三世,但元首并无实权,秘书长才是英联邦实际上的掌权者。该组织的成员国基本由英国及其旧殖民地组成,也以英式英语为共通语言,但英国的地位并没有凌驾于他国之上,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目前英联邦有56个成员国,其中15个属于英联邦王国,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英联邦元首均和英国的一致,即现在的查尔斯三世;另外5个属于独立君主国,它们不以英国君主为自己的元首,而是自立君主,这五国是汶莱、斯威士兰、莱索托、马来西亚、汤加;其余的36个均属于共和国,没有君主。
英联邦成立的“法理依据”是1971年所发表《新加坡宣言》,并按照此宣言中所写的条文来进行合作。英联邦对成员国的约束力较为松散,成员国们在旅游、留学、贸易等方面能自由互通,但在军事、外交方面则不一定会结盟。大英国协的成员国通常会遵守同一套的普世价值观,并以此为组织内的相处原则,包括促进“民主、人权、、法治、公民自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自由贸易、多边主义、世界和平”等的进步,并通过各种多国合作的活动来实现这些进步的目标,如每4年举行一次英联邦运动会。
名称.
英文原文正式称为「Commonwealth of Nations」,直译为联邦国,其内部常简称为「The Commonwealth」,而且全称也并无「英属」(British)字样,但在汉字文化圈中多被翻译为「英-{}-联邦」(台湾译作「大英国-{}-协」,新马译作「共-{}-和联邦」),然而该译名并不准确,因英联邦并非政治统一的联邦,而是一个邦联。虽然建立之初有「英属」(British)字样,但在1949年4月的《伦敦宣言》后,「英属」(British)一词就从英联邦的头衔中删除了,以反映其去殖民化的性质,但在汉字文化圈译名中仍经常保留,如「英-{}-联邦」、「大英国-{}-协」等,而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则通称「共和-{}-联邦」。
历史.
大英帝国的形成是300多年来贸易、移民与武力征服的结果,期间也有和平的商业和外交活动。帝国在全世界范围内协助传播了英国的宗教、信仰、法律,制度、人文、科学、技术、商业、语言、管理模式。帝国霸权帮助英国本土实现了惊人的经济成长,并使其在国际政治中拥有更大的发言权。随着英国本土的民主继续深化,海外领土的人民大多已经可以决定其政府的政策与未来,包括立法机关全面选举和直选行政首长。直到20世纪初,各殖民地总督仍旧由英国本土委派全权代表英国,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国防的权力。
起源.
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1959年在自治领日向加拿大发言时指出,加拿大于1867年7月1日组成联邦意味着“大英帝国第一个独立国家”的诞生。她宣称:“这也代表着现在被称为英联邦的独立国家自由联合的开始。”然而,早在1884年,罗斯伯里爵士在访问澳大利亚时曾有因大英帝国一些殖民地变得更加独立,将大英帝国改为帝国联邦的想法。英国和殖民地政府首脑的初次会议于1887年召开,为1911年帝国会议的建立奠定基础。
英联邦从帝国会议发展而来。扬·史末资在1917年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建议,当时他创造了“英联邦”一词,并设想了1919年巴黎和会上的“未来宪政关系和精神调整”。“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一词在1921年“英爱条约”中首次获得英国于法律上的承认,当时,爱尔兰自由邦议员在宣誓成为国会议员时,就是用“英联邦”(British Commonwealth)一词来替代“大英帝国”。
自治领.
1926年帝国会议发表的《贝尔福宣言》中,英国及其统治地位同意国协成员地位平等。国协成员在国内或外部事务的任何方面,并不属于一个人管理,尽管作为国协国家的成员,需要对官方忠诚。
《1931年西敏法令》将1926年贝尔福宣言精神纳入法律。该法案适用于加拿大而不需要批准,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纽芬兰需要经过当地国会批准该法规生效。1934年2月16日,经议会同意,纽芬兰政府不愿接受西敏法令,又回到了英国的直接控制之下。纽芬兰于1949年加入加拿大为其第十个省。澳大利亚国会和新西兰国会分别在1942年和1947年批准了在本地适用“西敏法令”。
虽然南非联邦不在需要通过《西敏法令》的国家之列,但是依旧通过了1934年的“联盟地位法”和1934年“皇室执行职能和封锁法”这两项法律。这两项法律的批准确认南非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地位。
非殖民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大英帝国逐渐瓦解,大部分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独立国家。截止2017年英国仍有14个海外领土。1949年4月,在《伦敦宣言》之后,“英属”(British)一词从国协的头衔中删除,以反映其非殖民化的性质。
英联邦共和国.
国协原本不接纳共和国加入,所有国协成员都必须以英国君主作为国家元首,爱尔兰自由邦就是通过修宪成为共和国而脱离国协。后因英国希望印度加入国协,而印度不愿成为英国的共主邦联,所以国协于1949年发表《伦敦宣言》,允许共和国加入国协。迄今为止国协的56个成员国内大部分为共和国,只有15个成员国以英国君主作为国家元首,此类国家合称大英国协王国。
G计划与邀请欧洲.
2013年3月11日晚,元首伊丽莎白二世签署了国协首份阐述其核心价值观的文件——《英联邦宪章》,这是“国协发展与革新历程中一个重要里程碑”。《宪章》总结阐释了54个邦联成员在民主、人权、法治、国际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等16个方面的核心价值观和共同原则,它旨在维护邦联成员间的紧密联系、维持英国在邦联的影响力。2012年12月,该宪章由53个国协国家政府首脑签字通过。2016年10月13日,马尔代夫政府决定脱离国协。2018年12月6日马尔代夫人民议会投票通过重返英联邦的提议;2020年2月1日,马尔代夫重新加入英联邦。2022年6月,法语系西非国家加彭和多哥正式加入。
外交代表机构.
国协成员国派驻其他国协成员国的最高外交代表机构不称大使馆,而是称为。例如:英国派驻加拿大渥太华的外交代表机构不称英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而是称为英国驻加拿大高级专员公署。如果一国加入国协,那么其派驻英国以及各国协成员国的大使馆将自动成为高级专员公署,反过来如果一国退出英联邦,那英国和各领联邦成员国驻该国的高级专员公署便自动变成大使馆。高级专员公署的最高使节()不称大使,而称高级专员。例如:加拿大驻澳大利亚堪培拉的最高外交使节称作加拿大驻澳大利亚高级专员,而非加拿大驻澳大利亚大使。英国驻外高级专员公署使用的旗帜与英国驻外使馆使用的旗帜不同,例如:英国驻华大使馆使用的旗帜为英国皇家徽章位于中央的联合王国国旗,而英国驻澳大利亚高级专员公署所使用的旗帜为普通的英国国旗。在某些情况下国协成员国公民所在地没有其国籍国驻当地使领馆,其可向英国外交代表机构寻求领事保护。若需更新护照而护照持有国未在当地设馆,英国驻外机构会为其签发一本英国护照,国籍为国协公民。
架构.
元首.
历任元首皆由英国君主兼任,现任元首为查尔斯三世。
秘书处.
现任秘书长是帕特里夏·史考兰德(--
轮值主席.
主席由其中一个成员国的政府首脑兼任,每两年更改在任的成员国。
经济.
以下为2020年度全球GDP,在英联邦内前五的国家:
教育.
以下为英联邦内,据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十的大学:
美国、英联邦与非英联邦大学排名比较.
以下为美国、英联邦与非英联邦大学排名比较: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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