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兄弟
邵氏兄弟国际影业有限公司(),1958年名为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前股票编号:80;2009年因私有化而除牌),2011年名为邵氏制作有限公司及邵氏影城有限公司,2015年名为邵氏兄弟电影有限公司,2016年名为邵氏兄弟国际影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于1958年在香港成立的电影制作公司,同年在新界清水湾筹建邵氏片场,其公司亦是无线电视旗下其中一间公司。
1925年,邵仁枚在新加坡成立,后来邵逸夫加入参与经营多间戏院及电影发行。同年,邵氏三兄弟长子邵醉翁、次子邵邨人、三子邵仁枚在上海创办天一影片公司,建立了电影发行基地。1930年,邵逸夫与邵仁枚在新加坡成立邵氏兄弟公司,经营多间戏院及电影发行。1932年,上海局势不稳,天一影片公司于1934年在香港设立分厂(1937年改名为南洋影片公司)。1958年,邵逸夫于香港成立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
1980年,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电视)首任董事局主席利孝和与首任总经理余经纬先后逝世。邵逸夫接手无线后,他一方面减产电影,另一方面将清水湾影城土地租给无线作录影厂。
2011年1月26日,无线宣布股权变动,商人陈国强、商人王雪红及普罗维登斯私募企业组成的Young Lion财团购入邵逸夫家族所持之股权(1.14亿张每股面值0.05港元的「股份」,约占集团已发行股本中的26%权益),交易于2011年3月完成。陈国强直接及间接持有不多于三成股权,现任管理层维持不变。同日,邵氏兄弟重组为Clear Water Bay Land Company Limited,2014年复星国际以15亿港元收购其土地。邵氏家族至今仍维持在新加坡的事业,但已跟香港业务无关。
历史.
邵氏兄弟前身是1925年于新加坡成立的邵氏公司,专注于制作马来电影,而他们之中最著名的马来演员是比·南利。1958年,邵逸夫与邵仁枚成立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制作电影,邵逸夫任总裁。1961年12月6日,位于新界清水湾半岛的邵氏片场正式启用。
1960年代中,邵氏兄弟踏足当时发展迅速的香港电视行业。1970年代初,邵氏与无线电视(TVB)合作电影及电视艺员训练班。
1980年,邵逸夫成为无线电视最大股东,出任无线电视董事局主席 (于2012年1月1日卸任)。80年代中期前,邵氏的电影业务不断收缩,减少制作及出品。1985年,邵氏更卖出全部院线予潘迪生旗下新成立的德宝电影公司;1987年5月,「邵氏兄弟」宣布停止生产电影,不再直接出品影片,但仍于1988年5月和「无线电视」合资成立「大都会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并维持极少量的电影制作,至1997年停产的九年间出品影片数量约为30部。由邵氏投产至暂停制作期间计算,邵氏制片逾千部。
1998年8月12日,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和地政总署宣布,将军澳市中心地段第67号电影制片厂土地(即后来邵氏影城所在地)由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为首的香港影城有限公司以港币7,800万投得。邵氏影城于2006年7月开始局部运作,其余的作内部装修;至2008年9月全面投入运作。位于将军澳工业邨的邵氏影城面积占地为523,000平方呎,总楼面面积为1,100,000平方呎,由行政大楼、电影院、后期制作中心、展览厅及5间录影厂所组成。
2000年,本身已拥有嘉禾、金公主/新艺城及德宝电影版权的卫星电视有限公司(即现在的星空传媒)曾多次出价洽购邵氏电影版权,但被邵氏拒绝;邵氏兄弟最终在其后宣布将760部电影的永久版权以4亿港元售予天映娱乐,由天映娱乐花费2亿港元作数码复修。
2009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编号为80 的「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进行股份私有化,并同年完成后除牌。
2011年1月26日,以陈国强为首的团队,透过离岸公司Young Lion Acquisition,2011年一月以约八十六亿港元买入邵氏兄弟,入主电视王国。交易包括买入:邵氏兄弟持有26%的TVB股份,以及一大幅旧清水湾电视城、三幢邵氏宿舍和邵氏大楼,整块地皮面积有四十多万平方呎。
无线卖盘后,方逸华短短数月间密密开了八间新公司(见图)。八间新公司的董事清一色由方逸华两个妹妹蔡梅芝(Meaga Choy)、及李洁仪(Li Kit Yee)担任。另一核心董事Jeremiah Rajakulendran于邵氏兄弟上市年代,便效力方逸华,曾担任公司秘书、财务总监。
至于陈国强一方接手无线运作前,已逐步准备重建清水湾电视城。将持有旧电视城的邵氏兄弟(香港),改名为 Clear Water Bay Land Company Limited(公司没有中文名)。2014年5月,内地财团复星国际以15亿元收购该公司。
改名同一日,他们将无线股份注入新公司「邵氏兄弟有限公司」,董事为:陈国强、邵逸夫姪孙邵在纯、王雪红丈夫陈文琦、Providence副总裁陈弦、香港宗教人士许荣光等。换言之,原先同属邵氏兄弟(香港)的地产及无线股份,已分开给两间公司持有。
2011年暑假起,邵氏推出的电影先后冠以不同公司的名义出品,例如「邵氏制作有限公司」(Shaw Productions Limited)、「邵氏影城有限公司」(Shaw Movie City Hong Kong Limited)、无线与邵氏影城的合资公司「Concept Legend Limited」,无线全资附属公司「邵氏兄弟电影有限公司 」(Shaw Brothers Pictures Limited),以及「邵氏兄弟国际影业有限公司」(Shaw Brothers Picture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17年开始,除制作电影外,亦制作网络剧及电视剧及签入多名演员。
产品特点.
1957年,中国大陆黄梅戏电影《天仙配》在港公映引起轰动,香港观众对黄梅调音乐如痴如醉。这一现象更是引起了对市场高度敏感的香港影人的重视,邵逸夫于是重用导演李翰祥拍摄了多部古装题材的黄梅调电影,如《江山美人》(1959)、《梁山伯与祝英台》(1963)等。
邵氏兄弟遵循商业制片路线,在邵逸夫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营理念中,原天一公司的“观众至上论”是其中心内容。他了解观众的心理、观赏习惯和兴趣,审阅编导提供的故事剧本,并重视票房,所以选材较注重观众的喜爱和情趣,选择较通俗和娱乐的题材。票房纪录也是邵氏兄弟起用导演与明星的因素之一。
自1987年暂时停产后,邵氏在2009年联同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投资拍片,以此做试金石,用邵氏名义再制作电影,包括:Laughing Gor之变节、翡翠明珠、抱抱俏佳人、我爱HK系列、赌城风云系列、冲上云霄、使徒行者等等。
2017年开始拍摄剧集之际,遇上热门艺人自立门户和摒弃被大公司捆绑多年演艺生涯的风潮。邵氏于是将电影业惯常的部头合约模式套入网络剧及电视剧当中,使演员除却参与和推广单一作品的时期以外,基本上没有任何与其他竞争对手合作的限制,比起通常会禁绝登上其他电视媒体的无线电视部头合约更为宽松。故然,艺人本身若有意透过邵氏染指无线电视工作,亦可跟管理层洽商较严谨的参与条件;包括准确知会所有在其他电视媒体工作的状况,与及在节目推出时自律遵守不在外亮相的潜规则。而邵氏剧集在无线电视管理上实质为外购剧,因此是无法竞逐年度万千星辉颁奖典礼奖项。此制度后来亦应用在myTV Super原创剧集和综艺节目的安排上。
2017年3月,王祖蓝联同邵氏兄弟成立手工艺创作。。
2018年1月,与无线电视及「星王朝」负责人王晶公布「三剑合璧」计划,日后无线、邵氏及星王朝将联手于电视及电影投资方面连成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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