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重定向 ,鲍培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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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下辖的地级市,位于内蒙古中部。市境北邻锡林郭勒盟,东界河北省张家口市,南接山西省大同市、朔州市,西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西北达蒙古国。阴山山脉大青山横亘市境中部,北麓为内蒙古高原,称为“后山地区”,南麓为黄土高原丘陵区,称为“前山地区”,地势中部高,南北低。境内河流分属黄河、永定河、内陆河三大水系。全市总面积5.45万平方公里,其中汉族约占总人口的96%,蒙古族约占总人口的3%。“乌兰察布”是蒙古语音译,意为“红色的山崖”。市政府驻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8号。
历史.
战国时期属赵国,秦代于今境设立云中郡、代郡和雁门郡。西汉时被匈奴占据。北魏时为拓跋鲜卑所据。隋代和唐代为突厥和中原王朝交互占有。宋代以后为契丹、女真、蒙古占有。元代设置集宁路,治今集宁区。明代由蒙古族所据,于今境置土默特万户。
清康熙年间,蒙古族四部六旗先后归附清廷,即四子部落、茂明安部、喀尔喀右翼部、乌喇特部前、中、后三公旗,各部首次会盟于今四子王旗境内,因其地有河名“乌兰察布”,遂置乌兰察布盟。康熙十四年(1675年)察哈尔部右翼四旗进入今境东部。
民国三年(1914年),乌兰察布盟六旗属绥远特别行政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乌兰察布盟属绥远省,并将原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管辖的丰镇、凉城、兴和、陶林、集宁5县划归绥远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巴彦塔拉盟成立,今境属之。
1949年9月19日,解放军进驻绥远省。1950年4月1日,成立乌兰察布盟自治政府,驻乌兰花镇,辖四子王旗、达尔罕旗、茂明安旗、乌拉特西公旗、中公旗和东公旗;同年8月11日改设乌兰察布盟自治区。
地理.
位置.
乌兰察布属呼包银经济区和京津唐经济带的结合部,区位优越。东距首都北京320公里,西接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130公里,南倚煤都大同100公里,北与蒙古国接壤,距中国北方最大的陆路口岸二连浩特300公里,国境线104公里。
乌兰察布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城市,是自治区东进西出的 “桥头堡 ”、北开南联的交汇点,是连接东北、华北、西北三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也是中国通往蒙古国、俄罗斯和东欧的重要国际通道。
政治.
行政区划.
历史上,乌兰察布盟辖有七旗,依次是:四子部落旗、喀尔喀右翼旗、茂明安旗、乌喇特中公旗、乌喇特东公旗、乌喇特西公旗、归化土默特旗(分左、右翼旗)。乾隆年间,归化城土默特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山西,改为总管旗。
建国后行政区划经历了较大调整,清代乌兰察布各旗中只有四子王旗留在现乌兰察布市,其余大部地区均为清代察哈尔地域。
乌兰察布市现辖1个市辖区、5个县、4个旗,代管1个县级市。
人口.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常住人口为214.36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减少18.27万人,下降7.85%。年平均降低率为0.82%。其中,男性为109.45万人,占总人口的51.06%;女性为104.91万人,占总人口的48.9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4.37。0-14岁的人口为28.68万人,占13.38%;15-64岁的人口为162.95万人,占79.5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73万人,占10.6%。 截至2018年底,乌兰察布市常住人口209.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4.26万人,乡村人口105.3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9.7%。全年出生人口1.21万人,出生率为5.8‰;死亡人口为1.82万人,死亡率为8.7‰;自然增长率为-0.6‰。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271.1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139.2万人,女性人口为131.9万人;汉族人口为259.34万人,蒙族人口为8.96万人,其他少数民族为2.80万人。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常住人口为1,706,32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43,59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437,262人,下降20.4%,年平均增长率为-2.26%。其中,男性人口为869,837人,占总人口的50.98%;女性人口为836,491人,占总人口的49.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3.99。0-14岁的人口为188,519人,占总人口的11.05%;15-59岁的人口为1,006,828人,占总人口的59.01%;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10,981人,占总人口的29.95%,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55,166人,占总人口的20.81%。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18,617人,占总人口的59.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87,711人,占总人口的40.3%。全市共有家庭户795 202户,集体户27,133户,家庭户人口为1,613,705人,集体户人口为92,62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0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0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4人减少0.61人。
2022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61.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44万人,乡村人口175.88万人。 男性人口133.90万人,女性人口127.43万人。
民族.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21,654人,占95.04%;蒙古族人口为64,926人,占3.8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9,748人,占1.1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441,960人,下降21.42%,占总人口比例下降1.23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4,698人,增长5.87%,占总人口比例增加1.23个百分点。其中,蒙古族人口增加2,606人,增长4.18%,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9个百分点。
方言.
乌兰察布境内的汉语变体多属于晋语,蒙古语使用者多位于四子王旗,属蒙古语中部方言。
交通.
乌兰察布市交通发达、便利,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中欧班列重要的节点城市。
铁路.
乌兰察布境内主要有京包线(含2012年通车的集包第二双线)、张集线、集二线、集通线、丰准线等铁路。以及呼张客运专线、集大原高速铁路(在建)、集二客专(规划)集赤通长高铁(规划)等多条高铁。2016年,乌兰察布开通了首列中欧班列X9053次(乌兰察布——阿拉木图)。自始发以来,已开通5条国际线路,累计开行293列(截至2020年5月6日),成为唯一非省会中欧班列节点城市。
呼包鄂乌快速轨道交通网.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提出将乌兰察布纳入呼包鄂一体化发展中,并提出共建轨道上的呼包鄂乌,统筹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构建高品质快速轨道交通网,12月8日,呼包鄂乌城际管内动车组列车开行铁路e卡通服务。
公路.
全市通车总里程近7000公里,形成了以城区为中心,以 110国道、 208国道、 335国道、 、 和 呼满大通道为主干的公路交通网络。
航空.
乌兰察布集宁机场,通航于2016年4月25日。该机场项目总投资5.17亿元,飞行区等级为4C级,跑道长度3,200m,航站楼面积35,700㎡,可满足波音737系列及以下机型飞机起降,站坪机位可同时停放3架波音737系列的C类飞机和1架Y-12等B类飞机。在《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乌兰察布机场被列为续建机场,届时飞行区等级将升级为4E级别,并拟晋升国际机场,机场按照满足2020年吞吐量4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900吨设计。
教育.
截至2019年,全市共有普通高校3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6所,普通高中25所,普通初中47所,小学118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