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简称国标(#重定向 ,GB),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布,有时也简称中国国家标准。
根据《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 20000.1—2014)所列定义,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是“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文件编号由文件代号、顺序号及发布年份号构成。
文件编号由文件代号、顺序号及发布年份号构成。文件代号由大写拉丁字母和/或符号“/”组成,顺序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发布年份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顺序号和年份号之间使用一字线形式的连接号。例如:GB/T XXXXX—XXXX。
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冠以“GB”,推荐性国家标准冠以“GB/T”,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冠以“GB/Z”。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分为:等同(IDT)、修改(MOD)和非等效(NEQ)。其中,等同、修改属于采用ISO/IEC标准化文件。一致性程度不受文件版式变化(例如,页码、字体、字号等的变化)的影响。
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时,兼有下述情况:
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时,至少存在下述情况之一:
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 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时,至少存在下述情况之一:
标准文件的版权.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属于“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答复中指出:推荐性国家标准属于自愿采用的技术性规范,不具有法规性质。由于推荐性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属性,如果符合作品的其他条件,应当确认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公开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2017年1月1日前已批准发布的所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非采标)、指导性技术文件。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自2017年1月1日后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将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标准文本,其中涉及采标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开,将在遵守国际版权政策前提下进行。其中标准的全文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具体来说(截至2024年1月):
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方面的国家标准未纳入该系统中。
标准的正式电子出版物可以从中国标准出版社在线服务进行获取。
国家标准码.
“GB”在计算机领域中常常表示GB/T 2312-1980或GB 18030-2022。两者是汉语编码系统的标准,在中国大陆和新加坡用于简体中文。详见:国家标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