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
仓山区
仓山区(#重定向 ,平话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的市辖区之一,位于福州市区南部,区人民政府驻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36号。
历史.
唐仓山境域隶属于闽县及侯官县。
宋至明中期分属于闽县和怀安县。
明,万历八年(1580年),怀安县并入侯官县,仓山境域分属闽县和侯官县。以龙峰山和望北台为界,以东属闽县,以西属侯官县。
民国六年(1917年),福州省会警察厅成立,仓山境域行政上属闽侯县和省会警察厅第五署双重管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福州市国民政府成立,同时成立仓山区公所。1950年1月,林森县(闽侯县)一区的白湖、双湖2个乡划入仓山区。同年5月,设水上区,辖闽江洪山桥至魁岐水域。
1955年3月,市郊盖山的美墩、中墩、程厝边、长安、塔仔里、洋洽、新成里、白鹭岭划入。同年5月,水上区与仓山区合并。
1960年3月,市郊盖山公社划入,面积30多平方公里,次年6月又划出仓山区。
1968年9月,仓山区因“文化大革命”运动更名为朝阳区,同时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0年2月,郊区朝阳(盖山)公社、建新公社、市红星农场、闽侯县城门公社划入,总面积增至112平方公里,包括整个南台岛。
1975年5月,又划出朝阳区(仓山区)。
1978年4月,朝阳区复名仓山区。全区有4个街道及水上工作办事处,下辖40个社区。
1986年11月,成立三叉街街道。
1988年5月,撤水上工作办事处,成立对湖街道,全区共有6个街道,下辖70个社区。
1996年1月,福州市区划调整,晋安区的仓山、盖山、城门、建新、螺洲5个镇划归仓山区,辖区扩至整个南台岛,面积扩至142平方公里。
人口.
2020年,仓山区常住人口数为115.0万人。
行政区划.
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
其中,城门、盖山和义序组成的部分又称之为规划中的东部新城。
文化.
仓山区的陈靖姑信俗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