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国法院
上海美国法院,全称美国中国事务法院(The U.S. Court for China)是美国在20世纪于上海设立的法院。1844年美国同清朝政府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从此美国拥有了在中国的“治外法权”。1906年6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法案,决定在上海设立法院,配备职业司法人员处理美国公民在中国地区的法律纠纷和刑事案件。
上海美国法院相当于联邦法院,上诉属于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终审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43年,美国撤销了上海美国法院。
上海美国法院法官.
Two individuals were also appointed Special Judges of the Court to try cases when the Judge was not available. They were:
著名律师.
下列是部分知名的、获准在上海美国法院执业的律师:
参考文献.
外部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