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架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部门由首长行政长官领导,第一层司长及副司长、第二层决策局、第三层部门所组成。
根据《香港基本法》,特区政府设置「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事实上香港没有以「政务司」或「财政司」为名的部门,各决策局编制上只需向政务司司长办公室或财政司司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大部分政府部门则设在决策局之下。另外行政长官办公室和部分独立机构,如廉政公署、申诉专员公署和审计署等直属行政长官;当中审计署署长和廉政专员与问责局长一样经行政长官提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组织架构.
首长.
基本法第6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为行政长官。按基本法第48(1)条,行政长官职责包括领导特区政府。
司长及副司长.
司长及副司长属于「主要官员」,任免皆须由行政长官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包括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和律政司司长,负责制订最主要的政策,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属下各设一名副司长,六位官员可各自聘任一名政治助理。其中律政司司长是行政长官首要的法律顾问,没有辖下决策局,而律政司副司长则是律政司司长的法律顾问。
政府总部.
决策局(又称为政策局)首长为决策局局长,也是「主要官员」,职能类似英国政府部长的内阁大臣,负责制订、统筹及检讨特订范筹,如衞生、运输、保安等政策,和监督属下执行部门的工作;所有决策局又共同组成政府总部。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于2002年7月1日实行问责制之前,所有决策局均只向政务司司长或财政司司长负责;实行问责制后,改为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2005年10月在他首份施政报告中又改为决策局先向政务司司长和财政司司长汇报,二人才再向行政长官汇报。
政府架构于2002年后经历多次改组,由当初「3司11局」到2007年的「3司12局」,再到2015年的「3司13局」,目前外界多将司长及决策局统称为「6司15局」。
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由接近十八万名公务员组成,负责执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政策和立法会制定的《香港法例》,并管理公共事务。
现行架构.
第六届特区政府架构如下:
历史.
香港政府沿用两层架构至1970年代初,各个部门直接向布政司负责;布政司署虽然有负责政策研究之官员,但职级比部门首长低,部门首长往往坚持要与布政司讨论,事无大小均由布政司决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为此时任港督麦理浩委任麦健时顾问公司寻找对策。该公司于1972年发表《麦健时报告书》,建议将权力下放,在布政司和部门之间加入「决策科」,负责制订政策,并由各有关部门负责执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架构大致承袭英治时期,只是名称有所变动,将原「布政司署」改称为「政府总部」;「决策科」改称为「决策局」、「资源科」改称为「资源局」。其时共有13个决策局及2个资源局,决策局分别为政制事务局、教育统筹局、规划环境地政局、运输局、工务局、衞生福利局、民政事务局、房屋局、保安局、工商局、文康广播局、经济局及财经事务局;两个资源局分别为公务员事务局及库务局。其后整合部份部门,当中包括1998年成立新的决策局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及解散文康广播局;和2000年成立的环境食物局,规划环境地政局改名为规划地政局及将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解散,并以新成立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食物环境衞生署取代。
2002年7月董建华趁第二任行政长官开始之际实施主要官员问责制,改为政治任命决策局首长,局长以合约形式聘用,任期与行政长官挂钩,须承担政治风险;原有由公务员担任的局长席位改称常任秘书长,维持公务员擢升体系。决策局亦被重组,改为设立11个决策局,外界将之与三位司长合称「三司十一局」。当时十一局包括公务员事务局、政制事务局、教育统筹局、环境运输及工务局、-{zh-hans:卫;zh-hk:衞;zh-tw: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民政事务局、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保安局、工商及科技局、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被批评得较多的是这些决策局的重组方式,例如将关系不大的环境及运输合于一局;普遍认为是为免类似2001年环境保护署否决九广铁路的落马洲支线穿过塱原湿地的尴尬情况,于是将两个相关部门置于同一局长之下,董建华自己也承认决策局合并的方式「不太科学」。
2007年7月1日,曾荫权连任行政长官,决策局轻微改动,重组成12个,新增发展局,外界改称为「三司十二局」。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后,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提出「五司十四局」,为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各设立一名副司长、新设文化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改组为科技及通讯局和工商及产业局;发展局和运输及房屋局,则改组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及运输及工务局。但立法会否决提早审议有关议案,使新班子未能在同年7月1日以新架构就职。事隔一年半后,梁振英于2014年度施政报告内重提架构重组方案,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分拆出创新及科技局。创新及科技局于2015年11月20日正式运作,外界改称为「三司十三局」。
到了2022年1月12日,林郑月娥公布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建议增设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分拆运输及房屋局、改组食物及衞生局、重组民政事务局等。有意见从公共财政管理角度质疑是否用得其所,认为各局仍会各自为政。同年5月17日候任特首李家超公布新架构安排,当中开设3个副司长新职位,即政务司副司长、财政司副司长及律政司副司长;成立新的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从民政事务局接掌文化、艺术和体育事务,以及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接掌电影、创意产业和旅游事务;分拆运输及房屋局为运输及物流局和房屋局两个决策局;创新及科技局改名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重组民政事务局为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扩大环境局并改名为环境及生态局,接掌目前属食物及衞生局负责的环境衞生、食物安全、渔农及禽畜公共衞生等政策;改组食物及衞生局为医务衞生局。
1997年后决策局变迁.
注:除主要政策范筹外,尚有其他细微工作调整,请参阅有关决策局条目。
参考文献.
来源.